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决定着受案范围的宽窄,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历史传统及行政审判制度的发达程度不同,所采取的确定方式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主要包括()。A、列举式B、数字式C、概括式D、分项式E、结合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决定着受案范围的宽窄,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历史传统及行政审判制度的发达程度不同,所采取的确定方式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主要包括()。

  • A、列举式
  • B、数字式
  • C、概括式
  • D、分项式
  • E、结合式

相关考题:

确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就确定了当事人的资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从我国《行政诉讼法》来看,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的是以下哪些内容?() A. 行为标准B. 事实标准C. 权利标准D. 法律标准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的肯定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名词解释)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我国法律在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时采取的是(  )。A.列举式B.概括式C.结合式D.推定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的范围不包括( )。A.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B.决定着受到行政侵害的公民、法人诉讼的范围C.决定着受到行政侵害的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D.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使用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等三种。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着法院与()、()在处理和监督行政行为时的合理分工。

简述国内法院(各国法院)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正确的有()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折中式规定B、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的列举又有反面否定的列举C、《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是概括式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和()。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的范围不包括()。A、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B、决定着受到行政侵害的公民、法人诉讼的范围C、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D、决定着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问答题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问答题解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多选题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决定着受案范围的宽窄,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历史传统及行政审判制度的发达程度不同,所采取的确定方式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主要包括()。A列举式B数字式C概括式D分项式E结合式

单选题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的范围不包括()。A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B决定着受到行政侵害的公民、法人诉讼的范围C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D决定着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填空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着法院与()、()在处理和监督行政行为时的合理分工。

问答题何谓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填空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