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范畴。
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范畴。
相关考题: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共享方式,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B、私人小客车合乘可采用免费互助的形式C、车辆无须办理道路运输证D、私人小客车合乘可采用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形式
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由乘客预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B、私人小客车合乘可采用免费互助的形式C、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驾驶员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D、私人小客车合乘可采用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形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具有商业性质,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A、分配B、分摊C、付费
私人小客车合乘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