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A、扣20分B、扣10分C、扣5分D、扣3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 A、扣20分
- B、扣10分
- C、扣5分
- D、扣3分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不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B、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C、不按规定收费,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D、无正当理由拒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分。A、10分B、5分C、3分D、1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元罚款。A、200-2000B、500-1000C、1000-2000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A、甩客B、宰客C、拒载D、倒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