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营运途中可以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营运途中可以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相关考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时不得有下列行为:()A、不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B、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C、不按规定收费,不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D、无正当理由拒载
对不遵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提供客运服务;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违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A、100至500元B、200至500元C、500至1000元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A、甩客B、宰客C、拒载D、倒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