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相关考题: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 )。A.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B.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C.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D.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 )。A、自己可以驾驶车辆学习,但要保证安全B、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C、在训练后期,可以在指定路线以外的道路上学习驾驶D、只要有教练员随车指导,即可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就网友提出的“能否不到驾校培训就直接考驾驶证”这一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称,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必须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车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根据以上信息,不能得出以下哪项?A. 如果有教练车随车指导,则可以在公路上学习驾驶B. 如果找不到教练指导,则无法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C. 如果只有驾校才有教练车,则申请驾驶证必须先上驾校D. 如果已经申请到了驾驶证,则肯定在道路上学习过驾驶技术
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者部分。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当学期所选修课程总门数的()。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A、0.2B、0.3C、0.4D、0.5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通知》,《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此通知意味着今后驾驶人可以不必驾校培训直接自学考取驾驶证,此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热议。对此新政请谈谈你的看法。
2016年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市(州)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自考。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标识,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对于各个省市正在推行的“驾考改革”,请问你怎么看?
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就外界关注的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问题,《意见》也做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这意味着,近年来屡屡传出的驾照自学直考终于从纸面走到地面了。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让社会呼吁多年的驾照“自学直考”成为现实。对此,你怎么看?
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问答题2016年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市(州)群众可以享受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自考。自学人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标识,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进行驾驶训练。对于各个省市正在推行的“驾考改革”,请问你怎么看?
问答题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通知》,《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此通知意味着今后驾驶人可以不必驾校培训直接自学考取驾驶证,此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热议。对此新政请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