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谈谈终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问答题
谈谈终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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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必须服从二审法院的裁判,不得提出异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设置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终审法院B.高等法院C.区域法院D.裁判署法院

如果裁判官拒绝保释,被告人仍然可以向()申请保释。A.裁判法院;B.区域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和()。

关于上诉审裁判的法律效力,下列正确的说法是()A.二审法院的裁判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B.二审裁判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C.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终审裁判D.当事人如对二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依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以下关于上诉审裁判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终审裁判B.二审法院的裁判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C.二审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D.二当事人如对二审法院的裁判仍不服无须上诉,只能依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调解书也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范畴,其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等同。()

依香港基本法,香港法院系统包括()。 A、终审法院B、高级法院C、区域法院D、裁判署法院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民事调解书不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的范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为终审,从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仍不服的,法院不再解决。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尽相同B:适用第二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C:第二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调解D: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A、区域法院B、裁判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在香港的法院系统中,以下法院()既审理刑事案件,也审理民事案件。A、裁判法院B、区域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如果裁判官拒绝保释,被告人仍然可以向()申请保释。A、裁判法院;B、区域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终审裁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设立陪审团的法院有()A、区域法院B、裁判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下列内容中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不同点的是()A、裁判是否发生法律效力B、保证法院裁判正确C、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D、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可以设立的法院是?A、终审法院B、中级法院C、高等法院D、裁判署法庭

多选题再审案件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B当事人不服原裁判C裁判确有错误D裁判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多选题以下关于上诉审裁判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终审裁判B二审法院的裁判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C二审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D二当事人如对二审法院的裁判仍不服无须上诉,只能依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答题终审裁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填空题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和()。

单选题如果裁判官拒绝保释,被告人仍然可以向()申请保释。A裁判法院;B区域法院;C高等法院;D终审法院

单选题关于两审终审制,最恰当的理解是:()A当事人对第一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B两审终审是指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C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后就发生法律效力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多选题民事诉讼的诉讼阶段包括( )。A一审程序B二审程序C裁判程序D执行程序E终审程序

问答题谈谈终审裁判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