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关于记名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Ⅱ.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Ⅲ.股票遗失后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随之消失Ⅳ.认购股票要求一次缴纳出资AⅠ、ⅡBⅠ、ⅢCⅡ、ⅣDⅢ、Ⅳ

单选题
关于记名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Ⅱ.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Ⅲ.股票遗失后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随之消失Ⅳ.认购股票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A

Ⅰ、Ⅱ

B

Ⅰ、Ⅲ

C

Ⅱ、Ⅳ

D

Ⅲ、Ⅳ


参考解析

解析:
记名股票有以下特点:①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②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③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④便于挂失,相对安全,如果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

相关考题:

下列描述中,关于记名股票说法正确的有( )A. 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B.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C.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D.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18. 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 )A. 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B. 借贷的时间C. 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D. 借贷的地点

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转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的方式或法律规定其他方式转让C、无记名股票由股东以交付的方式转让D、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差别,正确的是( )。A.二者在股东的权利方面存在差别B.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而无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C.缴纳出资的方式不同,记名股票可分一次或多次缴纳出资,而无记名股票在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D.无记名股票安全性较差,而记名股票相对安全

关于记名股票阐述正确的是( )。A.不得转让B.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缴足股款C.股东可以分次缴纳出资D.只有记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

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其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 )

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利。()

对于记名股票来说,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利。()

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差别,正确的有()。A:二者在股东的权利方面存在差别B: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而无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C:缴纳出资的方式不同,记名股票可分一次或多次缴纳出资,而无记名股票在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D:无记名股票安全性较差,而记名股票相对安全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③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④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A:①②B:②③④C:③④D:①③④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说法正确的是( )。①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②股东的表决权不能授权其他股东行使③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④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表决权是通过股东大会?A:①②B:②③④C:③④D:①③④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②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③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④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A:①②B:②③④C:③④D:①③④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C.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公司不得向股东补发股票D.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说法正确的是(  )。Ⅰ、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Ⅱ、股东的表决权不能授权其他股东行使Ⅲ、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Ⅳ、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表决权是通过股东大会A.Ⅰ、ⅡB.Ⅱ、Ⅲ、ⅣC.Ⅲ、ⅣD.Ⅰ、Ⅲ、Ⅳ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Ⅱ、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Ⅲ、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Ⅳ、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A.Ⅰ、ⅡB.Ⅱ、Ⅲ、ⅣC.Ⅲ、ⅣD.Ⅰ、Ⅲ、Ⅳ

关于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Ⅱ、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Ⅲ、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Ⅳ、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A.Ⅰ、ⅡB.Ⅱ、Ⅲ、ⅣC.Ⅲ、ⅣD.Ⅰ、Ⅲ、Ⅳ

(2019年)关于普通股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Ⅰ、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Ⅱ、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Ⅲ、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Ⅳ、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A.Ⅰ、ⅡB.Ⅱ、Ⅲ、ⅣC.Ⅲ、ⅣD.Ⅰ、Ⅲ、Ⅳ

关于记名股票阐述正确的是()。A:不得转让B: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缴足股款C:股东可以分次缴纳出资D:只有记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攻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下面关于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差别,正确的是()。A、二者在股东的权利方面存在差别B、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而无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C、无记名股票安全性较差,而记名股票相对安全D、缴纳出资的方式不同,记名股票可分一次或多次缴纳出资,上面无记名股票在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6年3月真题]A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C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公司不得向股东补发股票D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多选题下列关于记名股与不记名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A记名股是指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B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行使股权C不记名股是指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D记名股与不记名股的股份转让均需要办理过户手续E不记名股票的持有者为所有人,具有股东资格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股票转让的方式表述正确的有()。A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C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一般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D记名股票被盗,股东可以依照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判断题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攻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A对B错

单选题关于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I.两者在股东的权利方面存在差别; II.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记名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股东权利属于股票的持有人; III.缴纳出资的方式不同,记名股票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出资,而无记名股票在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 IV.无记名股票安全性较差,而记名股票相对安全AI、II、IIIBI、IVCII、III、IVDII、IV

单选题关于股东的表决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Ⅱ.股东的表决权不可以集中使用Ⅲ.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Ⅳ.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AⅠ、ⅡBⅢ、ⅣCⅡ、Ⅲ、ⅣDⅠ、Ⅲ、Ⅳ

单选题关于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Ⅰ.两者在股东的权利方面存在差别Ⅱ.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记名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股东权利属于股票持有人Ⅲ.缴纳出资的方式不同,记名股票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出资,而无记名股票在购买股票时需要一次缴纳出资Ⅳ.无记名股票安全性较差,而记名股票相对安全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Ⅰ、ⅢD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