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IO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耒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思考练习】 问题一: 陈德荣的署名权受到侵犯,明明是由吴亮造成的,为什么K出版社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问题二: 为什么说K出版社没有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问答题
   【案例】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IO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耒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思考练习】    问题一:    陈德荣的署名权受到侵犯,明明是由吴亮造成的,为什么K出版社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问题二:    为什么说K出版社没有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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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相关考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加盖甲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 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公章,并未表示反对B. 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吴某与韩某签订委托合同,代其处理商务事务,但因吴某太忙,经韩某同意,转委托丁某代行,则( )。A.就委托事务,韩菜须指示吴某并由其转达给丁某B.吴某须就丁某之一切行为承担责任C.就对丁某的选任,吴某应承担责任D.吴某不再就丁某的行为负责

东海电扇厂委托协作厂供销员吴某代订电扇购销合同,但未给予正式授权委托书。在以下情况下(),东海电扇广应当承担责任。A.吴某用东海电扇厂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B.吴某用加盖东海电扇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C.吴某用东海电扇厂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D.吴某未持东海电扇厂的任何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事后东海电扇厂未盖公章,东海电扇厂已开始履行合同E.以上全部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温某订立合同三个月后后发现吴某已经从甲公司离职E.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未载明具体授权事项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某文化工作室策划选题和组稿后,与F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出版该书所需生产费用划入F出版社账户,并由工作室负责印制和包销该书。F出版社以本社的书号出版该书。F出版社的行为属于( )。A.合作出版B.侵权出版C.买卖书号D.委托出版

某文化公司策划选题和组稿后,与K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出版该书所需的生产费用等划入K出版社账户,并负责印制和包销该书。K出版社以自己的书号出版该书。K出版社的行为属于( )。A.买卖书号B.合作出版C.侵权出版D.正常出版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出版《苏联解体前后》一书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晋灭吴,吴主孙亮投降,被封为“归命侯”。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请问清朝康熙年间,由吴调侯选编、吴兴祚审定的一部供学塾使用的文学读本是那本书?

K出版社委托H大学美术系甲讲师为某书设计封面,但双方没有订立合同。该封面设计作为一个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应该由()享有。A、甲讲师B、K出版社C、K出版社和甲共同D、H大学美术系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张某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未获准许的原因是()。A、学历不够B、工作年限不够C、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年限不够D、《开卷有益》一书的质量不好E、距违规出版《苏联解体前后》一书未满两年

1995年,某大学教授G从国内公开出版的一些报刊中剪贴收集了几十个案例分析,一一标上原文标题、原作者姓名以及报刊名称和期号,按主题整理成讲义《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复印后分发给包括H在内的数名研究生作为参考资料。H毕业后到某学院任教,在教学中,他多次引用该讲义的材料作案例评析,颇受学生欢迎。2001年,H辞职后创办了一家兼营书刊零售业务的文化公司。他把原来格式五花八门的《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输入计算机,整理成格式整齐划一、署名“G、H合编”的书稿,并于2002年1月到K出版社联系出版。G对此并不知晓。K出版社一名编辑审读书稿后,建议接受出版。社长即批准将该选题补充列入当年出版计划。签订出版合同时,H提议:在出版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K出版社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编辑加工整理、发稿审核、校样处理等所有工作后,把符合出版要求的计算机排版文件和委托印刷图书所需的证明文件交给H;印刷装订事宜由H负责具体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成品图书也由H到印刷厂提货,除交给K出版社50册样书外,其余均由H所办文化公司包销;K出版社不必支付稿酬,并且该书的编录费用、管理费等共10万元由H分两次支付给K出版社。K出版社同意H的提议,签订了出版合同。此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合同。2004年6月,K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在H所办文化公司开始批发、零售。但是,该书在市场上销售尚不到半年,K出版社、H和G以及该书所收案例的原作者们(下简称“原作者”)却都成了一件著作权诉讼案的当事人而对簿公堂。从著作权法角度评析K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K出版社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B、原作者多年前发表的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K出版社再次出版是合理使用C、K出版社侵犯了G的著作权D、K出版社只要向G及时支付报酬,就不会侵犯他的权益E、K出版社不付稿酬实际上也侵犯了H的著作权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问题一:陈德荣的署名权受到侵犯,明明是由吴亮造成的,为什么K出版社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国内某出版社已取得《中国药茶》一书在海外出版发行的授权,现拟委托版权代理公司输出。可以委托代理的业务不包括()。A、向海外出版社推荐该作品B、收取版税C、与原书作者洽谈合同D、维护著作权人在海外的发行权

2004年年初,K出版社与吴亮签订《委托选编合同》,约定:K出版社委托吴亮组织选编《中国古诗名作》,总字数约60万字;K出版社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选编者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K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两个月内按15元/千字的标准付给吴亮一次性稿酬;吴亮应确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4年3月,吴亮又与陈德荣签订《委托选编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是陈德荣同意接受吴亮的委托承担选编《中国古诗名作》的任务;吴亮在书稿交稿后的一星期内,按12元/千字的标准向陈德荣一次性支付选编报酬;陈德荣享有署名权;若出版社编辑对书稿提出意见,陈德荣应负责处理,直至书稿质量合格。 2004年10月,陈德荣将全部书稿交付吴亮。吴亮按《委托选编协议书》的约定向陈德荣支付了全部报酬,并将书稿交K出版社。编辑人员在审稿中提出一些意见后,经吴亮将书稿退请陈德荣修改。陈德荣对编辑提出的意见作了处理,并在随附的《稿件处理说明》末尾署名“陈德荣”,留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2005年年初,吴亮向K出版社转交了陈德荣修改后的《中国古诗名作》书稿和所附的《稿件处理说明》,并告诉出版社自己即是该书稿的选编者。不久,《中国古诗名作》出版,封面等处的选编者姓名都是“吴亮”。出版社按合同规定向吴亮支付了报酬。 2005年6月,陈德荣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诉状称:K出版社未经陈德荣同意,也未签订出版合同,就自行出版了陈德荣的作品,且书上没有标明选编者是陈德荣,这是侵犯了陈德荣合法拥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署名权以及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法院的判决仅认定K出版社应该为侵犯陈德荣的署名权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却不认为K出版社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问题二:为什么说K出版社没有侵犯陈德荣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A、委托人B、受托人C、单位D、出版社

问答题问题一:陈德荣的署名权受到侵犯,明明是由吴亮造成的,为什么K出版社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多选题1995年,某大学教授G从国内公开出版的一些报刊中剪贴收集了几十个案例分析,一一标上原文标题、原作者姓名以及报刊名称和期号,按主题整理成讲义《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复印后分发给包括H在内的数名研究生作为参考资料。H毕业后到某学院任教,在教学中,他多次引用该讲义的材料作案例评析,颇受学生欢迎。2001年,H辞职后创办了一家兼营书刊零售业务的文化公司。他把原来格式五花八门的《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输入计算机,整理成格式整齐划一、署名“G、H合编”的书稿,并于2002年1月到K出版社联系出版。G对此并不知晓。K出版社一名编辑审读书稿后,建议接受出版。社长即批准将该选题补充列入当年出版计划。签订出版合同时,H提议:在出版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K出版社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编辑加工整理、发稿审核、校样处理等所有工作后,把符合出版要求的计算机排版文件和委托印刷图书所需的证明文件交给H;印刷装订事宜由H负责具体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成品图书也由H到印刷厂提货,除交给K出版社50册样书外,其余均由H所办文化公司包销;K出版社不必支付稿酬,并且该书的编录费用、管理费等共10万元由H分两次支付给K出版社。K出版社同意H的提议,签订了出版合同。此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合同。2004年6月,K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在H所办文化公司开始批发、零售。但是,该书在市场上销售尚不到半年,K出版社、H和G以及该书所收案例的原作者们(下简称“原作者”)却都成了一件著作权诉讼案的当事人而对簿公堂。 从著作权法角度评析K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K出版社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B原作者多年前发表的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K出版社再次出版是合理使用CK出版社侵犯了G的著作权DK出版社只要向G及时支付报酬,就不会侵犯他的权益EK出版社不付稿酬实际上也侵犯了H的著作权

单选题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A委托人B受托人C单位D出版社

单选题某文化公司策划选题和组稿后,与K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将出版该书所需的生产费用等划入K出版社账户,并负责印制和包销该书。K出版社以自己的书号出版该书。K出版社的行为属于()。A买卖书号B合作出版C侵权出版D正常出版

单选题K出版社委托H大学美术系甲讲师为某书设计封面,但双方没有订立合同。该封面设计作为一个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应该由()享有。A甲讲师BK出版社CK出版社和甲共同DH大学美术系

判断题晋灭吴,吴主孙亮投降,被封为“归命侯”。A对B错

问答题1995年,某大学教授G从国内公开出版的一些报刊中剪贴收集了几十个案例分析,一一标上原文标题、原作者姓名以及报刊名称和期号,按主题整理成讲义《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复印后分发给包括H在内的数名研究生作为参考资料。H毕业后到某学院任教,在教学中,他多次引用该讲义的材料作案例评析,颇受学生欢迎。2001年,H辞职后创办了一家兼营书刊零售业务的文化公司。他把原来格式五花八门的《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输入计算机,整理成格式整齐划一、署名“G、H合编”的书稿,并于2002年1月到K出版社联系出版。G对此并不知晓。K出版社一名编辑审读书稿后,建议接受出版。社长即批准将该选题补充列入当年出版计划。签订出版合同时,H提议:在出版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K出版社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编辑加工整理、发稿审核、校样处理等所有工作后,把符合出版要求的计算机排版文件和委托印刷图书所需的证明文件交给H;印刷装订事宜由H负责具体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成品图书也由H到印刷厂提货,除交给K出版社50册样书外,其余均由H所办文化公司包销;K出版社不必支付稿酬,并且该书的编录费用、管理费等共10万元由H分两次支付给K出版社。K出版社同意H的提议,签订了出版合同。此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合同。2004年6月,K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企业成功管理三十例》在H所办文化公司开始批发、零售。但是,该书在市场上销售尚不到半年,K出版社、H和G以及该书所收案例的原作者们(下简称“原作者”)却都成了一件著作权诉讼案的当事人而对簿公堂。 从著作权法角度看,你为什么认为问题三中有关K出版社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正确的?请分别简要说明理由(示例:×项是因为……)。

单选题K出版社委托H大学美术系甲讲师为某书设计封面,但双方没有订立合同。该封面设计作为一个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应该由(  )享有。[2009年真题]A甲讲师BK出版社CK出版社和甲共同DH大学美术系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合签订委托创作合同的有(  )。A出版社自主策划的选题B出版社委托策划的选题C对数字出版作品的内容进行录音、录像D专门为数字作品创作的素材E购买版权的翻译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