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受伤,电视机被毁。在电视机损毁之前,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应属谁?

问答题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受伤,电视机被毁。在电视机损毁之前,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应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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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让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电视机损毁之前,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应属于谁?( )A.赵B.孙C.李D.李娟本事例中,哪个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A.李与吴之间的运输合同行为B.李与周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C.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D.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钱B.赵自己C.钱和孙D.钱或孙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吴承担B.吴和王平均分担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8~99 题:甲乙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甲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甲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彩电委托给乙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甲给乙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丙知道此事后,对乙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乙给甲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甲降价出售。乙考虑到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丙的意思给甲写信。甲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丁。丁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丁妹。为送丁妹和嫁妆,丁请马车夫吴某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某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王某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吴某和丁妹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第 98 题 本案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 )A.甲B.丙C.丁D.丁妹

赵万有子赵小万15岁,赵万要出国一年,于是委托赵小万的姑父孙某照看赵小万一年。两人约定:由赵万每年向孙某支付监护费一万元;若出现赵小万的侵权,赵万与孙某按照平分的方式分担损失。半年后,赵小万将小朋友小强的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两万元。在孙某已尽职责的情形下,问小强的父母应该如何主张请求权?( )A.向赵万主张两万元,赵万再向孙某主张一万元B.向孙某主张两万元,孙某再向赵万主张一万元C.向赵某主张一万元,向孙某主张一万元D.向赵万、孙某中的任何一人主张两万元

赵某于2014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D.公司应当自2014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120%的工资

下面哪一项陈述一定错误?A.钱和李坐在赵的东边。B.钱和张坐在赵的东边。C.钱和李坐在赵的西边。D.钱和张坐在赵的西边。

某公司要从赵、钱、孙、李、周、吴等6位职员中挑选两人出国洽谈项目,在挑选时注意到了以下情况:(1)吴与钱不能同去;(2)只有孙去时,钱才能去;(3)若李去,则周也去;(4)要么赵去,要么李去;(5)如果钱不去,则赵也不能去;(6)由于某种原因,孙不能去。据此,可以推出( )A.赵、周两人去B.李、吴两人去C.李、周两人去D.钱、吴两人去

赵、钱、孙、李四个人中既有大人也有小孩。给他们称体重时,赵、钱两人的体重几乎等于孙、李两人的体重;将钱、李对换一下,赵、李两人的体重明显大于孙、钱两人的体重,并且赵、孙两人的体重还小于钱的体重。根据题干信息,下面哪项是赵、钱、孙、李的体重的正确顺序(由重到轻)?A.李、钱、赵、孙B.李、钱、孙、赵C.钱、孙、李、赵D.钱、赵、李、孙

赵、钱、孙三人共带1000元钱外出游玩,赵、钱两人平均花了220元,钱、孙平均花了230元,赵、孙平均花了290元,回来后三人想把剩下的钱平分,结果怎样也分不开,赵出了一个主意,三人谁花钱最少就把剩下的钱给谁。则花钱最少的是 ,他分到了 元。A.钱,240B.赵,260C.孙,260D.钱,260

某班有三个小组,赵、钱、孙三人分属不同的小组。这次语文考试成绩公布.情况如下:赵和三人中的第3小组那位不一样,孙比三人中第l小组的那位的成绩低,三人中第3小组的那位比钱分数高。若赵、钱、孙三人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正确的是(  )。A.赵、钱、孙B.赵、孙、钱C.钱、赵、孙D.孙、赵、钱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 已使用了 1年的1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 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 1台进 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 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 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 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 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 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 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 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 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 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 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 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 机被毁。本事例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A.赵 B.孙C.李 D.李娟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 已使用了 1年的1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 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 1台进 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 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 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 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 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 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 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 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 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 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 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 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 机被毁。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赵、钱、孙3人共同完成一项工程,赵、钱合作8天完成工程的40%,钱、孙合作2天完成工程的20%,然后3人合作3天完成剩余工程,3人工作效率由高到低的排序是()。A.孙、赵、钱B.钱、赵、孙C.赵、孙、钱D.孙、钱、赵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某生一子小小小赵,小小小赵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某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某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 问: (1)钱某提出小小小赵为赵某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大赵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承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

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A.3月2日B.3月3日C.3月5日D.3月6日

某商店失窃,职员赵甲、钱乙、孙丙、赵丁四人涉嫌被调查。赵甲说:除非我没有作案,钱乙才作案。钱乙说:我和孙丙都没作案。孙丙说:除非赵甲作案,否则钱乙不会作案。赵丁说:赵甲和孙丙两人至少有一人作案。已知赵甲、钱乙、孙丙、赵丁四人只有一人说真话,那么作案者是?A.赵甲。B.钱乙。C.孙丙。D.赵丁。E.无法判断。

共用题干甲房地产经纪公司开业后,赵某委托该公司出租乙房产,随后钱某来到该公司要求承租乙房产。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为了避免赵某、钱某私下成交,应当( )。A:始终不安排赵、钱见面B:要赵某交一笔风险金C:与赵某签订委托看房协议D:与钱某签订委托看房协议

2000年,赵某投资100万元,钱某投资50万元,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由赵某担任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为了强化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赵某钱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年后,公司生意兴隆,B公司希望与A公司合并。赵某欣然同意,但钱某表示反对。赵某称:“我是咱们公司的法人,当然由我说了算。”3个月后,合并程序完成,新公司仍称为是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盲目合并,A公司业务大幅度亏损,半年后被迫自行解散。几位股东将A公司资产分配完毕后,A公司停业。请问:(1)A公司的设立采取何种原则?(2)赵某、钱某对A公司债务承担何种责任?(3)赵某是否是A公司的法人?为什么? (4)A、B公司的合并方式是什么?(5)在A公司自行解散时,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处理是否妥当,应当如何处理?

(五)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针对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叙述错误的是(  )。A.吴承担B.吴和王平均分担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五)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行为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行为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行为

(五)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  )承担。A.钱B.赵自己C.钱和孙D.钱或孙

(五)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本事例中,周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A.要求李提供新的担保B.追究李未履行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C.要求李提前返还借款D.主张与李的借款合同无效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受伤,电视机被毁。在本案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赵某,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中共党员。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工程招投标阶段,赵某的同学、当地建筑老板钱某找到赵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赵某答应了。事后,钱某“知恩图报”,多次给赵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赵某皆予拒绝。之后,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某送给赵某儿子10万元人民币。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钱某财物一事告知赵某。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赵某对钱某送钱一事不知情,赵某不构成违纪B、赵某涉嫌受贿C、赵某虽然对钱某送钱的事不知情,赵某仍构成违纪D、赵某儿子涉嫌受贿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受伤,电视机被毁。在本案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赵某在某公司工作2年,但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认定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参照()。A、考勤记录B、用人单位营业资格证C、某公司发放给赵某的“工作证”D、某公司给赵某的工资支付凭证

多选题赵某在某公司工作2年,但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认定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可参照()。A考勤记录B用人单位营业资格证C某公司发放给赵某的“工作证”D某公司给赵某的工资支付凭证

单选题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选项何为正确()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