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

甲为被告

C

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

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参考解析

解析:
《民诉解释》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因此,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有依法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中,丁起诉索赔应以甲乙丙三人为被告。由于该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一通电脑行”,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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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笔记本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笔记本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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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一家服装店,因是好朋友,口头约定各出资5万元,平均分配盈余。 该服装店开业后,没有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没有起字号,没有推荐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没 有到工商部门登记。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该服装店实质上是合伙企业,应受合伙企业法调整B.该服装店不是合伙企业C.该服装店不受合伙企业法条调整,但可以受《民法通则》的调整D.甲、乙、丙三人是合伙关系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甲、乙、丙、丁娜人设立一家合伙企、队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 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A. 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B. 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C. 被告应为甲D. 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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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 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则该 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 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 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 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对此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一律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 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 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 丙二人D. 甲. 乙. 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乙和丙委托甲一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乙和丙的权利包括:()A、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B、对甲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C、撤销对甲的委托D、要求甲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问答题某汽车修理店是由张、王、李三人共同出资的一家合伙企业,三人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出资比例为2∶1∶1,合伙协议约定,无论盈亏,均按出资比例分担。该修理店依法登记成立后,开始经营良好,后来在一次修车时维修人员不慎失火,导致所修汽车损失10万元。 问题:如果该企业因此解散,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还债前还应支付哪些费用?

问答题某汽车修理店是由张、王、李三人共同出资的一家合伙企业,三人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出资比例为2∶1∶1,合伙协议约定,无论盈亏,均按出资比例分担。该修理店依法登记成立后,开始经营良好,后来在一次修车时维修人员不慎失火,导致所修汽车损失10万元。 问题:如果企业财产不足以赔偿车损,合伙人内部应如何分担?

问答题某汽车修理店是由张、王、李三人共同出资的一家合伙企业,三人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出资比例为2∶1∶1,合伙协议约定,无论盈亏,均按出资比例分担。该修理店依法登记成立后,开始经营良好,后来在一次修车时维修人员不慎失火,导致所修汽车损失10万元。 问题: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的债务并存,同时要求偿付时,应如何确定偿付顺序?

单选题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B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C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D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单选题男:既然我来了,你的电脑就不用拿去修理店修理了。女:我就知道你是个电脑专家。问:他们是什么意思?A女孩儿的电脑在修理店里B女孩儿的电脑坏了,男孩儿不高兴C男孩儿很会修理电脑D女孩儿只认识这个男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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