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20分)张强创作了书稿《走进大自然》后,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的约定中包括:张强把《走进大自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甲出版社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张强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 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1%,均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方法计付;稿酬应在《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后两个月内向张强支付。合同签订后十天,张强按约向甲出版社交付了作品眷清稿,并随附一封信,说明图书上的作者姓名署笔名“楚天”。该书的责任编辑当即复信。除了确认稿件已经收到外,表示对其他问题“会认真考虑”。2001年12月5日,《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中的作者姓名均为“张强”。该书一个页面排30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11面,其中的空白行共有120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3面。版权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288千字,2001年12月第1版,2001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3800册,定价25元。2002年3月15日,甲出版社向张强邮汇了稿酬12975.45元,并附言说明这是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1636.55元的税后稿酬。2002年4月,张强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第一,甲出版社没有按照作者的意愿为其在图书上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第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最晚应在2002年2月5日前支付稿酬,但甲出版社直到2002年3月15日才支付,构成违约。第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基本稿酬应为14400元(即50元/千字×200千字),印数出稿酬应为950元(即25元/册×1%×3800册),稿酬总额应为15 350元;甲出版社汇寄的12975.45元加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636.55/元,总共为1612元,少了738元。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张强要求在图书上署虚假的名字,意在欺骗读者,是不合法的,出版社不应支持,所以只能按法律规定署他的真实姓名。第二,国家规定支付图书稿酬的期限为图书出版后6个月,甲出版社向张强支付稿酬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所以并无过错。第三,张强认为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是计算方法有误;出版社支付总数为14612元稿酬,实际上已经多付了,但因这是出版社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也就不要求张强返还了。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问答题
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20分)张强创作了书稿《走进大自然》后,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的约定中包括:张强把《走进大自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甲出版社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张强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 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1%,均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方法计付;稿酬应在《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后两个月内向张强支付。合同签订后十天,张强按约向甲出版社交付了作品眷清稿,并随附一封信,说明图书上的作者姓名署笔名“楚天”。该书的责任编辑当即复信。除了确认稿件已经收到外,表示对其他问题“会认真考虑”。2001年12月5日,《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中的作者姓名均为“张强”。该书一个页面排30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11面,其中的空白行共有120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3面。版权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288千字,2001年12月第1版,2001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3800册,定价25元。2002年3月15日,甲出版社向张强邮汇了稿酬12975.45元,并附言说明这是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1636.55元的税后稿酬。2002年4月,张强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第一,甲出版社没有按照作者的意愿为其在图书上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第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最晚应在2002年2月5日前支付稿酬,但甲出版社直到2002年3月15日才支付,构成违约。第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基本稿酬应为14400元(即50元/千字×200千字),印数出稿酬应为950元(即25元/册×1%×3800册),稿酬总额应为15 350元;甲出版社汇寄的12975.45元加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636.55/元,总共为1612元,少了738元。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张强要求在图书上署虚假的名字,意在欺骗读者,是不合法的,出版社不应支持,所以只能按法律规定署他的真实姓名。第二,国家规定支付图书稿酬的期限为图书出版后6个月,甲出版社向张强支付稿酬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所以并无过错。第三,张强认为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是计算方法有误;出版社支付总数为14612元稿酬,实际上已经多付了,但因这是出版社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也就不要求张强返还了。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甲出版社与某作家在出版社合同中约定甲享有专有出版权,但关于“专有”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具体内容,此时()。A.合同无效B.合同效力特定C.合同可撤销D.合同有效

书稿接受出版后,应由()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A、书稿的责任编辑B、有关的编辑室主任C、总编办公室主任D、出版社法定代表人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张某是否可以成为《数码相机指南》的著作权人?为什么?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哪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

关于出版合同的签订,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出版合同应由责任编辑签订B、出版合同应在编辑加工完成后签订C、出版合同应在审稿通过后签订D、出版合同应由出版社法定代表人签订E、出版合同内容应由出版社与作者协商拟定

甲出版社与某作家在出版社合同中约定甲享有专有出版权,但关于“专有”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具体内容,此时()。A、合同无效B、合同效力特定C、合同可撤销D、合同有效

张强创作了书稿《走进大自然》后,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的约定中包括:张强把《走进大自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甲出版社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张强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1%,均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方法计付;稿酬应在《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后两个月内向张强支付。合同签订后十天,张强按约向甲出版社交付了作品眷清稿,并随附一封信,说明图书上的作者姓名署笔名“楚天”。该书的责任编辑当即复信。除了确认稿件已经收到外,表示对其他问题“会认真考虑”。2001年12月5日,《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中的作者姓名均为“张强”。该书一个页面排30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11面,其中的空白行共有120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3面。版权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288千字,2001年12月第1版,2001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3800册,定价25元。2002年3月15日,甲出版社向张强邮汇了稿酬12975.45元,并附言说明这是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1636.55元的税后稿酬。2002年4月,张强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第一,甲出版社没有按照作者的意愿为其在图书上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第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最晚应在2002年2月5日前支付稿酬,但甲出版社直到2002年3月15日才支付,构成违约。第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基本稿酬应为14400元(即50元/千字×200千字),印数稿酬应为950元(即25元/册×1%×3800册),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甲出版社汇寄的12975.45元加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636.55/元,总共为14612元,少了738元。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张强要求在图书上署虚假的名字,意在欺骗读者,是不合法的,出版社不应支持,所以只能按法律规定署他的真实姓名。第二,国家规定支付图书稿酬的期限为图书出版后6个月,甲出版社向张强支付稿酬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所以并无过错。第三,张强认为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是计算方法有误;出版社支付总数为14612元稿酬,实际上已经多付了,但因这是出版社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也就不要求张强返还了。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A、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B、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C、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D、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E、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某书稿汇集了赌博赢钱手法一百例,接受出版这种书稿()A、是企业性出版社的自主权利,事业性出版社无此权利B、会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C、出版社将受到出版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D、容易引起著作权纠纷,因为材料来源众多E、须事先与作者签订合同约定文责自负,出版社方可免责

作者甲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乙出版社出版,但双方始终未签订出版合同。事后,甲又与丙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将此书稿交丙出版。现乙对甲和丙提出异议。本案依法应如何认定?()A、甲的行为属于一稿多投,侵犯了乙的权利B、丙明知乙已出版此书仍与甲签订出版合同,属侵权行为C、甲一稿多投并不违法,乙不签订出版合同有悖著作权法的要求D、乙应当尊重丙的专有出版权,不得再出版此书

单选题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只取整数。 张强将自己编著的《出版史话》书稿交甲出版社出版。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以版税方式支付张强稿酬,版税率为8%,按实际销售数于每年年底结算。同时双方约定,甲出版社可出版该书的电纸书,版税率为30%,同样是每年年底结算。2015年10月底,《出版史话》一书出版。定价28元,首次印数6 000册。甲出版社以寄销的形式批发给某发行公司3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60%,三个月后结算书款。甲出版社还以经销的形式批发给某网上书店2 000册,发行折扣率为50%,也是三个月后结算书款;同时,甲出版社还和该网上书店签订了电纸书的销售合同,电纸书定价9.8元,发行折扣率为50%,每月月底结算书款。2015年12月底,甲出版社通过发行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到发行公司售出图书1 200册,网上书店售出图书800册,但未结算书款;网上书店售出电纸书900本,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了书款。2016年1月底,发行公司共售出图书2800册,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同时要求添货2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网上书店也按约定结算了书款,并要求添货2 000册,双方约定的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率不变。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甲出版社重印5000册。截至2016年12月底,发行公司还剩200册未实现销售,即按已销数量和甲出版社结清书款,并退回200册图书;网上书店共售出3 500册图书和3 200本电纸书,并按合同约定结清了书款。问题一:2015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二:2015年年底,张强为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三:2016年年底,张强应得税前稿酬多少元?问题四:2016年年底,张强为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问题五:截至2016年12月底,该书的出版码洋和销售实洋各为多少元?问题六: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截至2016年12月底,甲出版社总共应为销售该书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多选题关于出版合同的签订,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出版合同应由责任编辑签订B出版合同应在编辑加工完成后签订C出版合同应在审稿通过后签订D出版合同应由出版社法定代表人签订E出版合同内容应由出版社与作者协商拟定

单选题书稿接受出版后,应由()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A书稿的责任编辑B有关的编辑室主任C总编办公室主任D出版社法定代表人

多选题问题四: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B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C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D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E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问答题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10分)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问题一: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为什么?答:问题二:张某是否可以成为《数码相机指南》的著作权人?为什么?答:问题三: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那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答: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 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本题20分)赵武编写了书稿《第三帝国揭秘》。2009年1月,赵武与甲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武授予甲出版社在全球范围内以图书形式出版《第三帝国揭秘》中文版的专有使用权,为期10年。甲出版社按该书的实际销售量向赵武支付版税,版税率为8%,首次和第二次支付时的计付方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但不预付版税。2009年11月,甲出版社出版了《第三帝国揭秘》。该书为大32开本'每个页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47面,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L,版本记录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308千字,印数5 200册,定价25元。2009年底,《第三帝国揭秘》共销售了850册。2010年6月,甲出版社重印《第三帝国揭秘》6 000册,当年共销售8 750册。2011年10月,甲出版社又重印《第三帝国揭秘》5 500册,当年共销售6 520册。 甲出版社每次支付版税时,都向赵武详细说明税前版税金额(即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数据计算的应付金额)、按国家规定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和实际支付的税后版税金额。赵武对甲出版社的做法表玎;满意,因此双方的合作一直顺利。2012年10月,甲出版社打算出版《第三帝国揭秘》的网络版。经商洽,赵武应甲出版社的要求当场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图书出版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和传播,赵武将《第三帝国揭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甲出版社独家使用;甲出版社按照原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赵武支付版税。甲出版社准备推出《第三帝国揭秘》网络版时,该社的编辑发现,乙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将《第三帝国揭秘》的电子版收录入该公司制作的“电子图书集成”在互联网上传播,供乙公司的用户有偿浏览或者下载。 甲出版社认为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乙司出示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2011年3月赵武与乙公司签订的个人作品许可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约定,赵武将全部个人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授予乙公司使用,为期10年。因此,乙公司不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要求甲出版社停止以任何形式发行涉案作品。问题一:2009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二:2010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三:2011年底,甲出版社应向赵武支付税前版税多少元?问题四:下列关于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B.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C.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D.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E.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F.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问题五:请简要说明对问题四所作回答的理由。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最后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李军是一位军事家,他带兵打仗的经历极富传奇色彩。甲出版社认为,若出版以李军的战斗经历为主题的传记,能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于是向李军约稿。李军所在的部队认为此事对部队建设很有意义,予以大力支持。考虑到李军年事已高且没有子女,还指派文化干事高文强协助完成传记的写作。李军同意部队机关的安排,但没有就著作权方面的事宜与高文强作任何约定。李军以口述的方式介绍自己的经历,并提供大量翔实的素材。高文强将李军的口述先录音,然后整理撰写成书稿,交由李军修改后最终定稿。李军对高文强的工作很满意,特别给高文强所在部队写信表示感谢。部队机关为此向高文强颁发了奖金。书稿完成后,甲出版社与李军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中约定,出版社按照60元/千字的标准向作者支付基本稿酬,按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标准支付印数稿酬。基本稿酬与印数稿酬均在图书出版后1个月内付清。甲出版社按实有正文的字数与版权页记载的印数支付稿酬。李军交稿后不久就去世了。又过了几个月,这部名为《烈火战神》的传记作品出版。该书封面、扉页等处的作者姓名都只署“李军”。正文部分共有300面,每面排29行,每行排30字;各个部分中的空白行共计60行。版本记录记载的印数为5 500册,字数为265千字,定价为28元。图书出版后,甲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李军的妻子周蓝支付了稿酬。图书出版2个月后,高文强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他为完成该作品付出了很多劳动,甲出版社却没有在图书上为他署名。周蓝对该作品的创作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却独占了出版社支付的稿酬。因此,高文强指控甲出版社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周蓝侵犯了他的获得报酬权。甲出版社和周蓝在法庭上对高文强所说的事实没有异议,但都认为自己没有侵犯高文强的合法权利。法院经过审理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李军是涉案作品唯一的原始著作权人,并作出了判决。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高文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为什么周蓝应获得稿酬?问题三:甲出版社应向周蓝支付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问题四:周蓝是否侵犯高文强的获得报酬?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 某出版社出版一本旅游类图书《中国最美名山》,定价45.00元,共印15000册,省新华发行集团买断了该书的所有权,出版社给该书的折扣率为60%,全部由省新华发行集团销售该书,在经过宣传推广后,该书售出了85%。问题一: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之间采用的是什么购销形式?问题二: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万元?问题三:出版社回款的实洋是多少元?问题四:省新华集团销售该书的利润是多少元?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地方志丛书,定价为1000元,印数为l500套。根据签订的协议,甲出版社向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发货100套,由其旗下各书店试销并观察读者反馈再行补货;发行折扣率为六五折,按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未销部分予以退货。为了促进图书销售,甲出版社联合作者召开地域经济与地域文化研讨会,邀请许多学者参加。会上介绍了该套丛书的特色及其学术价值,并宣布与会者购书都可享受七五折优惠。会后,与会专家共订购了50套书,还撰写书评发表在学术刊物和读书类报纸上。此外,在全国馆配图书订货会上,甲出版社向国内各大图书馆销售该丛书500套,销售折扣率为七折。这些举措都扩大了该套书的影响。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在试销完100套之后,又向甲出版社订购500套,但后来退货20%。凡实现销售的图书,甲出版社都顺利结算,收回货款。问题一:甲出版社与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之间采用的是什么购销形式?问题二:该套丛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问题三: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最终的销售码洋是多少元?问题四: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实得的发行折扣额是多少元?问题五:为了引导消费,甲出版社运用了哪些出版物宣传手段?问题六:甲出版社销售该套丛书的回款实洋是多少元?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 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 200册,字数为188千字。 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 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 036元后的数额。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 400元(即50×188=9 400),实际上只付9 250元(8 214+1 036=9 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问题三: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 算后回答。 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80.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人,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本题20分) 2013年,甲小学为提高教学水平,要求每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科研,年末至少上交一篇关于小学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并以此作为科研工作考核指标。2014年年初,甲小学邀请有关专家对教师们上交的论文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优秀论文30篇。 甲小学教导主任张萍觉得论文质量能代表该校的业务水平,于是集结获奖论文编成书稿《小学教育教学讨》,并与乙出版社联系出版、张萍与乙出版社于2014年3月签订的出版合同中,乙出版社应该给张萍样书100册,由其分发给有关教师,但不支付稿费,,半年后,图书正式出版,出版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了样书。该书面射、扉页和版本记录页都署名“张萍主编”,但没有其他教师的名字,仅在日录中的每篇文章标题前和正文中每篇文章的最后署了相应教师的姓名, 甲小学教师李征收到《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发现自己在工作时间创作的论文《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也在其中。他虽然为自己的论文能正式出版感到高兴,可是觉得出书前张萍和乙出版社都未向他征询过意见,而且书出版后也没有支付报酬,有违著作权法,于是向法院起诉,状告张萍和乙出版社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一:《小学教育教学研讨》属于什么作品?请作选择回答。 A改编作品 B汇编作品c合作作品 D.委托作品 问题二:《多媒体在小学语文课堂的运用》是否属于职务作品?为什么? 问题三:为什么法院会认定张萍侵犯李征的著作权? 问题四:关于乙出版杜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 B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 c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井不违法 D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 E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问题五:为什么问题四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说法是错误的? 问题六:张萍和乙出版杜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具体包括哪些?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 甲出版社出版一本计算机软件类图书《Photoshop学习指南》,定价为40.00元,印数为30000册。各大电商网站订货15000册,根据该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的协议,甲出版社向省新华发行集团主动发货10000册,发行折扣率均为60%,结账时按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未销部分予以退货。此外,甲出版社还通过自设的零售网点,以定价的90%销售了5000册,通过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该书在电商网站和省新华发行集团在3个月内均销售一空,出版社收回全部货款。 问题一:甲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之间采取的是什么购销形式? 问题二: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万元? 问题三:电商网站的进货码洋是多少万元? 问题四:省新华发行集团实得的折扣额是多少万元? 问题五:甲出版社销售该书的回款实洋是多少万元?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 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 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甲和乙的第二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答复?

多选题问题一:关于杨民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A杨民违背与甲出版社的合同约定,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益B杨民变更译者署名,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C杨民克扣甲出版社支付的翻译费,侵犯了王建的获得报酬权D杨民将王建的译稿交给甲出版社出版,侵犯了王建的复制权、发行权E杨民所提交的译者名单与委托翻译合同的约定不符

问答题张强创作了书稿《走进大自然》后,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的约定中包括:张强把《走进大自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甲出版社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张强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1%,均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方法计付;稿酬应在《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后两个月内向张强支付。 合同签订后10天,张强按约向甲出版社交付了作品誊清稿,并随附一封信,说明图书上的作者姓名署笔名“楚天”。该书的责任编辑当即复信,除确认稿件已经收到外,表示对其他问题“会认真考虑”。2001年12月5日,《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中的作者姓名均为“张强”。该书一个页面排30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11面,其中的空白行共有120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3面。版权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288千字,2001年12月第1版,2001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3800册,定价25元。2002年3月15日,甲出版社向张强邮汇了稿酬12975.45元,并附言说明这是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1636.55元的税后稿酬。 2002年4月,张强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第一,甲出版社没有按照作者的意愿为其在图书上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第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最晚应在2002年2月5日前支付稿酬,但甲出版社直到2002年3月15日才支付,构成违约。第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基本稿酬应为14400元(即50元/千字×288千字),印数稿酬应为950元(即25元/册×1%×3800册),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甲出版社汇寄的12975.45元加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636.55元,总共为14612元,少了738元。 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张强要求在图书上署虚假的名字,意在欺骗读者,是不合法的,出版社不应支持,所以只能按法律规定署他的真实姓名。第二,国家规定支付图书稿酬的期限为图书出版后6个月,甲出版社向张强支付稿酬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所以并无过错。第三,张强认为稿酬总额应为15350元,是计算方法有误;出版社支付总数为14612元的稿酬,实际上已经多付了,但因这是出版社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也就不要求张强返还了。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答题本题包括三道分题,其中A分题有关图书出版,B分题有关期刊出版,C分题有关数字出版。请任选一道分题作答。如果作答不止一道,将按排列在前的分题计分。(本题20分)78A)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麦从贵、胡光祝是云南省武定县的民族民间歌手,共同演唱录制了《武定山歌》录音专辑,在武定县境内和附近的富民县、禄劝县进行过交流。2001年初,云南音像出版社计划出版《云南山歌》等录音制品,为此制作了选题出版计划报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同年4月3日,云南音像出版社委托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云南山歌》光盘,完成后由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出版发行销售。《云南山歌》共收录8首歌曲,其唱词、唱腔、演唱歌声、琴声全部使用《武定山歌》的内容,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由这两家单位委托他人配置了人物和景物画面。光盘正面注明“云南音像出版社出版、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发行”;背面注明“编辑:何学军;演唱:马晓燕、马鸣;伴奏:欧阳星;出品:何华南”。 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使用《武定山歌》录音带制作VCD光碟没有征得麦从贵、胡光祝同意。问题一:麦从贵、胡光祝是否享有《武定山歌》的著作权?问题二: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是否侵犯了《武定山歌》的著作权?78B)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请从自己熟悉的期刊、报纸和图书中各举一例,对三者进行对比分析,并由此阐述期刊与二者相比有何媒体特点。78C)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数字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让“数字版权”这个概念进入公众视野。在产业发展的同时,数字版权纠纷也不断发生。因此,出版社或作者在签订数字出版合同时均须注意数字出版产品的著作权问题。有关数字出版著作权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多人创作作品的授权,二是电子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三是数字报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下是某P出版社某编辑对后两者的认识:出版单位在签订数字出版合同取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要签订纸质图书的出版合同。报刊出版单位在报纸、期刊上登载作品,采取的是作者主动投稿和约稿的方式,一般不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因此,报刊出版单位在获得了作者稿件的同时,也获得了稿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一:在对多人创作作品进行授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问题二:P出版社某编辑对电子图书和数字报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识是否存在错误,请指出错误处。问题三:请对问题二中某编辑的错误处一一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