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 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 200册,字数为188千字。 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 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 036元后的数额。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 400元(即50×188=9 400),实际上只付9 250元(8 214+1 036=9 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问题三: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 算后回答。 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    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 200册,字数为188千字。    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 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 036元后的数额。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 400元(即50×188=9 400),实际上只付9 250元(8 214+1 036=9 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问题三: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 算后回答。 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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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相关考题:

根据所给材料,谈谈如何解决所反映的问题。要求:分条作答,简明扼要,不超过300字。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甲同学因为父母离异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上课走神。乙同学因为被老师当众责骂而逃课。 [问题1][简答题]简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问题2][简答题]甲乙两同学分别缺少哪些需要?根据甲乙两人的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中国某作家周某所著一本小说于2015年8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3000美元。因周某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 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 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甲、乙分别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多少元?

问答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20分) Q先生和Y女士系著名作家。2016年初,P未经两人授权,擅自将他们的私人信函、诗文、墨迹、照片等,连同其他相关报道,编成《Q先生的生活纪实》一书,并授权甲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7年初,Q先生和Y女士写信给甲出版社,要求其立即停止出版该书,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妥善处理此事。但是,甲出版社以已经取得了P的授权,不需要再取得其他人的授权为由,对Q先生和Y女士的要求不予认可。无奈之下,Q先生和Y女士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甲出版社未经其授权而出版这些作品,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予以查处。国家版权局经过调查核实,认定甲出版社未经Q先生和Y女士许可擅自出版《Q先生的生活纪实》一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有关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遂依法责令甲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Q先生的生活纪实》的全部库存书并予以销毁,追回已付给P的稿费且予以没收等处罚。问题一:P和甲出版社侵犯了Q先生和Y女士的哪些著作权权利?问题二:国家版权局责令甲出版社承担的是什么责任?问题三:甲出版社如果要合法出版涉案作品,应当如何操作?问题四:甲出版社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问答题70.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入,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本题20分) 中国学者甲早年的许多讲话稿,由其学生李某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成《夜话》一书,于1948年出版,此后多次再版,作者署名均为甲。李某1960年去世,而甲也于1988年去世。甲的儿子乙为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2012年,乙在北京一书店发现,A出版社当年出版的《甲思想录》一书编者署名为张某。该书全部内容由甲的100篇文章组成,其中63篇取自《夜话》,其余作品取自甲的其他作品。乙之前对此毫不知情,所以认为张某和A出版社侵犯了其权益,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诉称:张某与A出版社在编纂出版《甲思想录》一书时,事先未取得其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且该书的编选严重破坏了《夜话》的完整性。因此,张某与A出版社共同侵犯,他的著作权权利。 张某辩称:他对甲的作品进行过长期研究,为了将甲的主要成果及其研究过程清晰地展现出来,让公众更深刻地认识甲对中国学术界的贡献,才从包括《夜话》在内的甲的众多作品中精心选择了这100篇文章,按照甲进行理论研究的各个方面组合编排成《甲思想录》。他为此付出了大量创造性劳动,当然享有该书的著作权。《夜话》的整理者李某去世已久,故这部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过。乙虽然是甲的儿子,但没有证据可证明乙参与了甲的创作并分享其著作权。所以,《甲思想录》的编纂出版并未侵犯乙的著作权权利。 A出版社辩称:《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工作是严格按照著作权法和出版行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的。出版社与张某就出版该书所订立的出版合同明确约定,张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张某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因此,出版社对《甲思想录》一书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侵犯了乙作为甲的合法继承人应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张某和A出版社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一:从作品的类型来看,《甲思想录》属于什么作品?请作选择回答。 A.委托作品 B.汇编作品 C.职务作品 D.演绎作品 问题二:涉案图书的出版侵犯了乙享育的什么权利?请作选择回答。 A.修改权 B.汇编权 C.复制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问题三:为什么《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侵犯了乙的著作权权利? 问题四:张某是否侵犯了李某的权利?为什么? 问题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A出版社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几项?

问答题问题三:甲出版社应向周蓝支付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 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 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甲、乙分别可获得税前首印版税多少元?

问答题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问答题79.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2017年3月,A出版社出版了由著名作家撰写的儿童文学作品《发现之旅》,该书定价28.00元,第1次印刷了60000册。在该书上市之前,A出版社在多家媒体上发布了新书广告,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以75%的折扣率预售该书10000册。该书正式出版后,甲发行集团订购该书20000册,乙网上书店订购20000册,商定的发行折扣率均为60%,未销出的图书均可以退货。为配合图书的发行,A出版社在北京召开了新书发布会,并向与会者赠送《发现之旅》样书。邀请作者和有关专家到某些一线城市进行专题演讲,并与读者进行互动;同时,作者现场签名,以原价销售图书共5000册。这些措施影响很大,多家媒体及时进行了报道。因此,甲发行集团订购的图书销售态势良好,于是追加订数10000册。考虑到该书的销售情况和库存量,A出版社加印20000册。另外,为了促进该书的销售,A出版社还通过本社门市部向读者让利10%销售8000册,同时附赠印有该书主人公形象的书签和卡通画。到2017年底,甲发行集团共退货5%,乙网上书店退货10%,并与A出版社及时结清了货款。问题一:在发行该书的过程中,A出版社采用了哪些引导消费的方法?问题二:在发行该书的过程中,A出版社采用了哪些促进销售的方法?问题三:该书采用了什么购销形式?问题四: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问题五:甲发行集团的进货码洋是多少元?问题六:A出版社的回款实洋是多少元?

问答题79.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2014年3月,A出版社出版了由著名少儿作家方可撰写的儿童文学《小马奇遇记》,该书定价30元,共印制50 000册。在图书正式上市之前,A出版社利用作者的号召力,通过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以七五折优惠价预售图书3 000册。图书正式出版后,甲发行集团订购20 000册,乙网上书店订购8 000册,商定的发行折扣率都为60%,未销出部分均可以退货。配合该书的发行,A出版社在多家专业媒体和都市类媒体上发布新书广告,还在联合作者举办的新书签售会上,宣布向西部某省的希望小学捐赠包括《小马奇遇记》在内的一批少儿图书。此举的社会影响很大,多家媒体及时作了报道。A出版社还通过本社网络销售平台向读者让利20%销售图书5 000册,通过本社门市部向读者让利10%销售图书2 000册,同时赠送印有该书主人公形象的书签和小记事本。到2014年底,甲发行集团退货5%,乙网上书店则没退货。两家发行单位均与A出版社及时结清了货款问题一:在发行该书的过程中. A出版社采用了哪些引导消费的方法?问题二:在发行该书的过程中,A出版社采用了哪些促进销售的方法?问题三: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问题四:乙网上书店的进货码洋是多少元?问题五:A出版社回款的实洋是多少元?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 某出版社出版一本旅游类图书《中国最美名山》,定价45.00元,共印15000册,省新华发行集团买断了该书的所有权,出版社给该书的折扣率为60%,全部由省新华发行集团销售该书,在经过宣传推广后,该书售出了85%。问题一: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之间采用的是什么购销形式?问题二: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万元?问题三:出版社回款的实洋是多少元?问题四:省新华集团销售该书的利润是多少元?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地方志丛书,定价为1000元,印数为l500套。根据签订的协议,甲出版社向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发货100套,由其旗下各书店试销并观察读者反馈再行补货;发行折扣率为六五折,按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未销部分予以退货。为了促进图书销售,甲出版社联合作者召开地域经济与地域文化研讨会,邀请许多学者参加。会上介绍了该套丛书的特色及其学术价值,并宣布与会者购书都可享受七五折优惠。会后,与会专家共订购了50套书,还撰写书评发表在学术刊物和读书类报纸上。此外,在全国馆配图书订货会上,甲出版社向国内各大图书馆销售该丛书500套,销售折扣率为七折。这些举措都扩大了该套书的影响。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在试销完100套之后,又向甲出版社订购500套,但后来退货20%。凡实现销售的图书,甲出版社都顺利结算,收回货款。问题一:甲出版社与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之间采用的是什么购销形式?问题二:该套丛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问题三: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最终的销售码洋是多少元?问题四: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实得的发行折扣额是多少元?问题五:为了引导消费,甲出版社运用了哪些出版物宣传手段?问题六:甲出版社销售该套丛书的回款实洋是多少元?

判断题中国某作家周某所著一本小说于2015年8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汇来的稿酬3000美元。因周某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A对B错

问答题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 甲出版社出版一本计算机软件类图书《Photoshop学习指南》,定价为40.00元,印数为30000册。各大电商网站订货15000册,根据该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的协议,甲出版社向省新华发行集团主动发货10000册,发行折扣率均为60%,结账时按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未销部分予以退货。此外,甲出版社还通过自设的零售网点,以定价的90%销售了5000册,通过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该书在电商网站和省新华发行集团在3个月内均销售一空,出版社收回全部货款。 问题一:甲出版社与省新华发行集团之间采取的是什么购销形式? 问题二: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万元? 问题三:电商网站的进货码洋是多少万元? 问题四:省新华发行集团实得的折扣额是多少万元? 问题五:甲出版社销售该书的回款实洋是多少万元?

问答题69. 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18分) 甲出版社出版一套“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定价为1 000. 00元,印数为3 200套。省新华书店集团订货1 OOO套,某民营书店订货250套,某合资发行机构订货250套,发行折扣率均为60%,结账时按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未销部分予以退货。 为了扩大该书影响,甲出版社举行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并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举办了多场专题讲座。最终,省新华书店集团、民营书店和合资发行机构所订图书全部实现销售,省新华书店集团还以相同折扣率补充货500套,也全部实现销售。甲出版社按协议收回全部书款, 同时,甲出版社还采取了向专业院校的读者邮寄目录征订,接受消费者来社订购,派销售员向专业图书馆进行推销,并利用自己的门市部及网上书店进行销售,共销售1 000册,销售折扣均为八五折。 问题一:甲出版社发行该书利用了哪些渠道? 问题二:甲出版社采取了哪些直销形式销售该书? 问题三:甲出版社采取了哪些引导消费、促进销售的形式? 问题四: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 问题五:省新华书店集团最终实际的进货码洋是多少元? 问题六:甲出版社回款的实洋总共是多少元?

问答题80. 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本题20分)郑宇是我国当代知名文学评论家,1967年去世,儿子郑明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2012年,郑明将1957—1967年郑宇写给他的家信进行整理,挑选出96封书信,按照落款时间顺序,编辑成《父亲最后的来信》(以下简称《来信》)。2013年1月,郑明与甲出版社订立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郑明授予甲出版社在国内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来信》中文版的专有出版权,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同时,双方还订立了一份《数字出版协议》,约定:郑明授权甲出版社将《来信》制作成电子图书复制、发行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郑明授权甲出版社享有《来信》的改编权。以上两项授权的有效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2013年4月,《来信》一书出版,封面署“郑宇 著 郑明 编”。该书上市后,广受读者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充分发掘该书的价值,2017年2月,甲出版社数字出版部门邀请当地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朗读《来信》全书,录制为音频,并将该音频制作成有声读物,上传到甲出版社网站供读者在线听书。2018年2月,甲出版社新出版《郑宇的来信》一书,封面署“郑宇 著”。经比对,《郑宇的来信》一书除增加一篇出版前言之外,其他内容与《来信》完全一致。郑明认为甲出版社未经许可传播有声读物和出版《郑宇的来信》且不付酬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时,甲出版社辩称:第一,《来信》中收录的所有书信作者均是郑宇,因郑宇于1967年去世,《来信》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已在2017年12月31日截止,甲出版社于2018年出版《郑宇的来信》也就不必再向郑宇的法定继承人支付报酬;该书封面上已经标明“郑宇 著”,这就充分尊重了作者的人身权利。因此,出版社没有侵权。第二,将文字内容制作成有声读物是对作品的改编,将有声读物上传到网站供读者在线收听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甲出版社已经通过《数字出版协议》获得郑明对作品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且授权还在有效期内。所以,出版社没有侵犯郑明的著作权。问题一:《父亲最后的来信》属于什么种类的作品?请作选择回答。A. 职务作品B. 汇编作品C. 合作作品D. 委托作品问题二:请对问题一的选答说明理由。问题三:甲出版社辩称《父亲最后的来信》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已经截止,是否成立?为什么?问题四:出版社出版《郑宇的来信》一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哪些权利?为什么?问题五:甲出版社有权将《父亲最后的来信》制作成有声读物供读者在线收听吗?为什么?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 甲、乙合著一本书交A出版社出版,并告诉该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已经商定所得稿酬按 甲得70%、乙得30%的比例分配,个人所得税由各人依法缴纳”。 2008年2月该书出版,每册定价28元,首次印5200册。2008年4月,A出版社根据合同约定,按8%的版税率和4000册的保底销售数及甲、乙商定的比例向两人支付首印版税。 在A出版社通知领取首印版税时,甲、乙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他们还要付给该书序言作者丙一次性稿酬960元,故要求将该款从甲、乙的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二是甲、乙按出版合同约定要以优惠价购买该书100册,他们希望用版税转付书款1960元,并把这笔书款也从税前版税金额中扣除。 2008年10月,该书重印4200册。2008年12月结算版税时,该书的累计销售数为6200册。甲和乙的第二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答复?

单选题根据某公司简化的2006年度资产负债表,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所给材料,公司期末速动比率为()。A2B1.73C1.58D1E1.24

问答题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本题20分)某出版社出版一本科普图书《探月工程》,定价28.00元,共印10100册。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订货9000册,订货协议约定发行折扣率为65%,结款时未销部分全部退货。出版社通过邮购和网上销售直销了1000册,均让利10%,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最终共退货12%。问题一:谁是该书的总发行单位?问题二:出版社与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之间采用的是什么购销形式?问题三:该书的出版码洋是多少元?问题四: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的进货码洋是多少元?问题五:省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实得的发行折扣额是多少元?问题六:出版社回款的实洋是多少元?

问答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五)1941年1月,著名文豪沈若金(1898—1960)和夫人许落梅(1915—1990)将两人在婚前恋爱期间的5年通信合作编排成了《双城飞鸿》交出版社出版,收到当时广大青年读者的欢迎,一版再版,新中国成立后则一时没有再版。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为纪念该书出版80周年,特请沈若金和许落梅唯一的儿子沈小金授权,推出了《双城飞鸿》的“纪念版”,并为之撰写了序言。其出版合同中显示授予的权利是汇编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第三方授权。包括著名文摘杂志《悦读》、某文学网站都获得了甲出版社的许可,转载、摘编了其中的部分信件,并在2个月内向甲出版社支付了报酬。 该书出版后,沈小金发现甲出版社只是就书中的许落梅给沈若金的信件支付了稿费。他认为该书是其父母合力创作的合作作品,两人的信件往来丝丝入扣,不可分割。因此,其著作权保护期应该按许落梅的去世时间计算,沈若金给许落梅的信件也要支付相应稿酬。而且,自己的序言也没有支付稿酬。而《悦读》、某文学网站的转载、摘编行为也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权利。因为他将这三者告上法庭。甲出版社认为该作品是汇编作品,到2011年沈若金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过,本社不应该就其中刊登的沈若金信件支付稿酬。而未给沈小金的序言支付稿酬,是责任编辑疏忽所致,应该补付稿酬。本社已经从沈小金获得了相应权利,因此可以向《阅读》和某文学网站单独授权,并没有侵权。问题一:就《双城飞鸿》“纪念版”而言,沈小金各是什么著作权主体?问题二:甲出版社是否要就沈若金的信件支付报酬?为什么?问题三: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沈小金的权利?为什么?问题四:甲出版社授权《悦读》、某文学网站转载、摘编的行为是否侵权?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一:甲出版社给陈某的预付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多选题问题四:张东的下列著作权权利中,受到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侵犯的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A发表权B信息网络传播权C复制权D获得报酬权E汇编权

问答题本题包括三道分题,其中A分题有关图书出版,B分题有关期刊出版,C分题有关数字出版。请任选一道分题作答。如果作答不止一道,将按排列在前的分题计分。(本题20分)78A)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麦从贵、胡光祝是云南省武定县的民族民间歌手,共同演唱录制了《武定山歌》录音专辑,在武定县境内和附近的富民县、禄劝县进行过交流。2001年初,云南音像出版社计划出版《云南山歌》等录音制品,为此制作了选题出版计划报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同年4月3日,云南音像出版社委托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云南山歌》光盘,完成后由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出版发行销售。《云南山歌》共收录8首歌曲,其唱词、唱腔、演唱歌声、琴声全部使用《武定山歌》的内容,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由这两家单位委托他人配置了人物和景物画面。光盘正面注明“云南音像出版社出版、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发行”;背面注明“编辑:何学军;演唱:马晓燕、马鸣;伴奏:欧阳星;出品:何华南”。 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使用《武定山歌》录音带制作VCD光碟没有征得麦从贵、胡光祝同意。问题一:麦从贵、胡光祝是否享有《武定山歌》的著作权?问题二:云南音像出版社和云南广播电视公司是否侵犯了《武定山歌》的著作权?78B)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请从自己熟悉的期刊、报纸和图书中各举一例,对三者进行对比分析,并由此阐述期刊与二者相比有何媒体特点。78C)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数字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让“数字版权”这个概念进入公众视野。在产业发展的同时,数字版权纠纷也不断发生。因此,出版社或作者在签订数字出版合同时均须注意数字出版产品的著作权问题。有关数字出版著作权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多人创作作品的授权,二是电子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三是数字报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下是某P出版社某编辑对后两者的认识:出版单位在签订数字出版合同取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要签订纸质图书的出版合同。报刊出版单位在报纸、期刊上登载作品,采取的是作者主动投稿和约稿的方式,一般不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因此,报刊出版单位在获得了作者稿件的同时,也获得了稿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一:在对多人创作作品进行授权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问题二:P出版社某编辑对电子图书和数字报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识是否存在错误,请指出错误处。问题三:请对问题二中某编辑的错误处一一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