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陈玉和韩东共有四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多选题
陈玉和韩东共有四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
C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
D
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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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共有4间房屋,租给丙开办一商店。现乙为担保对丁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该抵押已得到甲同意,并在通知丙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甲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甲与丙都愿意购买时,丙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做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订租赁合同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牛某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被继承人韩某于200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五,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 )。A.周峰的个人财产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D.刘玉的个人财产
韩洪宝、刘桂兰夫妇共生育子女3人,长子韩玉平,长女韩玉英,次女韩玉珍。 1966年韩洪宝夫妇在A市购买房屋4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1980年1月,韩玉平与李旭结婚,于同年7月搬出分家另过,并于1981年初生有一子韩坤,4月,韩玉平因车祸丧生。1981年9月,韩洪宝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韩洪宝去世后,刘桂兰与女儿韩玉英、韩玉珍共同生活。1995年,韩玉英结婚,搬到B市另过。1998年韩玉珍亦出嫁,刘桂兰独立生活。2002年6月,刘桂兰病故,其病故前,于2002年5月10日经A市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全文如下:“将韩洪宝、刘桂兰所有的房屋在我死后都留给我的大女儿韩玉英”。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韩五英。刘桂兰去世后,其次女看见姐姐家境不好,声明将自己应有的房屋产权赠给韩玉英。李旭认为,韩玉平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将韩玉英起诉到人民法院。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孙某将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韩某合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的东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现孙某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韩某和李某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孙某(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李某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纬某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D.可以任意选择李某或者韩某作为购买者
下列抵押中,无效的是:()A:甲、乙按份共有一台机器,甲将其享有的份额为丙设定抵押B:甲乙共同共有一间房屋,甲欲将该房屋抵押给丙,乙知道后未置可否,甲丙遂办理抵押登记C:某乡镇企业将其对一块空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另一企业D:某医院因欠某药品厂一笔药款,遂以该医院的一辆小轿车提供抵押
陈玉和韩东共有4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 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 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 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 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 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 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 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 同即告终止
周某欠陈某200万元,周某以自己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杜某以价值100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邹某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但约定邹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周某还清本息时为止。现周某未对债权人陈某履行200万元的到期债务,当事人未对陈某应如何行使权利作出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陈某应当首先对周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B.陈某未经杜某、邹某的同意不得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C.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杜某仅对1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D.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邹某仍须对2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一) 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下列关于刘某抵押房屋的表述中,错误的为( )。A、刘某将该商铺抵押后又在屋顶搭建一阁楼,该阁楼也应当属抵押财产B、刘某应当将房屋抵押情况告之吴某C、经估价机构评估,刘某商铺价值70万元,该商铺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其余额还可以再次抵押D、刘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拍卖、变卖商铺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
共用题干刘某2011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的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关于刘某的房屋抵押,表述错误的是().A:刘某将该商铺抵押后又在屋顶搭建一阁楼,该阁楼也应当属抵押财产B:刘某应当将房屋抵押情况告之关某C:经估价机构评估,刘某商铺价值70万元,该商铺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其余额还可以再次抵押D:到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拍卖、变卖商铺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
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 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 )。 A.周峰的个人财产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D.刘玉的个人财产
共用题干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五,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共同共有,()说法正确。A:共有关系和共有人的身份无关B:共有人按份额承担债务C:遗产分割前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D: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
共用题干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根据案例回答23~31题。关于共同共有,()说法正确。A:共有关系和共有人的身份无关B:共有人按份额承担债务C:遗产分割前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D: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
该安置房是否属于陈某夫妻共有财产正确表述有()A、陈某共有的份额应属夫妻共有财产;B、陈某被取消房屋所有权不存在夫妻共有财产;C、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D、陈某与家庭成员共有的份额属婚前财产;
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甲要向丁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随之终止C、由于房屋是共有的,所以不得抵押D、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E、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和第三人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
陈玉和韩东共有四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被继承人韩某于1999年病逝,遗有房屋一栋及人民币10万元。韩某的长子韩龙以自己多年与父亲同住为由,将房屋及10万元钱均据为己有。韩某的次子韩虎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合理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法院立案后查明:韩某之妻潘某尚在,现与女儿韩燕在外地一起生活。法院通知潘某和韩燕参加诉讼,潘某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的分割既不同意韩龙的意见,也不同意韩虎的意见,韩燕表示愿意继承遗产,但不愿意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本案原告应该是()。A、韩龙B、韩虎C、潘某D、韩燕
张某出国留学前将登记用途为商住的房屋(底层为商铺、二楼为住宅)转让给刘某。在办理了交易过户有关手续后,刘某向甲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准,得到贷款4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15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刘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陈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陈某。刘某贷款还款期到后,因炒股失败无力归还贷款,此时陈某与刘某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界满。债务履行期满后刘某无力归还贷款,则甲、乙银行有权()。A、占用该抵押房屋B、扣押该抵押房屋C、与刘某协议变卖该抵押房屋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该抵押房屋
刘某2010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下列关于刘某抵押房屋的表述中,错误的为()。A、刘某将该商铺抵押后又在屋顶搭建一阁楼,该阁楼也应当属抵押财产B、刘某应当将房屋抵押情况告之吴某C、经估价机构评估,刘某商铺价值70万元,该商铺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其余额还可以再次抵押D、刘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拍卖、变卖商铺时,吴某有优先购买权
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丙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E、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单选题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A周峰的个人财产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D刘玉的个人财产
多选题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丙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E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多选题甲和乙共有房屋三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现甲要向丁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三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随之终止C由于房屋是共有的,所以不得抵押D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E在乙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和第三人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应卖给乙
单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无须乙、丙、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