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A概括式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D混合式

多选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
A

概括式

B

肯定式的列举方式

C

否定式的列举方式

D

混合式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具体行政行为B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从我国《行政诉讼法》来看,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的是以下哪些内容?() A. 行为标准B. 事实标准C. 权利标准D. 法律标准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收容审查B.劳动教养C.逮捕D.行政拘留

下面有关受案范围的提法,正确的是:A.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窄于法定受案范围B.在认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时,要着眼于内容和内在的特征,而不是名称C.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属于行政法上的人身权的范围,所以,侵害了公务员身份保障权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就权利标准而言,行政复议法的保护范围比行政诉讼法要宽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根据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查封B、扣押C、冻结D、调解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调解B、仲裁C、查封D、扣押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是()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B.罚款C.逮捕D.行政拘留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等三种。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司法拘留B、治安拘留C、刑事拘留D、拘役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A、概括式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D、混合式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式的方式规定,具体表现在《行政诉讼法》第11条和第12条。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正确的有()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折中式规定B、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的列举又有反面否定的列举C、《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是概括式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针对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收容审查B、劳动教养C、逮捕D、行政拘留

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收容审查B、劳动教养C、逮捕D、行政拘留

下列行为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有()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B、罚款C、逮捕D、行政拘留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和()。

问答题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问答题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判断题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式的方式规定,具体表现在《行政诉讼法》第11条和第12条。A对B错

填空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方式主要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