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常某到一高校饮服部门工作。2011年1月,常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该公司将她派至原岗位。合同到期后,常某再次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此后,劳务公司陆续为她缴社保。后来常某生孩子,高校批准她休产假,正常发工资。可产假期满后,常某向高校、劳务公司三次寄出申请,希望安排工作,但没动静,经交涉无果,常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高校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法院查明,劳务公司2008年8月成立,发起人为一家招待所、胡某和庄某,招待所是大股东,而招待所主要投资人是高校分析该案例,常某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2010年10月,常某到一高校饮服部门工作。2011年1月,常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该公司将她派至原岗位。合同到期后,常某再次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此后,劳务公司陆续为她缴社保。 后来常某生孩子,高校批准她休产假,正常发工资。可产假期满后,常某向高校、劳务公司三次寄出申请,希望安排工作,但没动静,经交涉无果,常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高校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 法院查明,劳务公司2008年8月成立,发起人为一家招待所、胡某和庄某,招待所是大股东,而招待所主要投资人是高校分析该案例,常某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相关考题:
被告人,陈某,男,26岁,工人。被告人陈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常某的批评,对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一天夜里,常某在单位值班,陈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陈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常某后,陈某逃走。常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试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下面( )的行为违反《职业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A、张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同时被另一宠物医院聘请为宠物医师B、李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声誉好,常应邀到某宠物医院出诊C、赖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常应邀到某动物医院会诊D、朱是某大学动物医院专职兽医,医术过硬,常支援其他宠物医院,做一些急救会诊工作E、魏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声誉好,常应邀到某动物医院出诊、急救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于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向何地法院提出?( )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
于某给自己家的房子投了全额火灾险,某日邻居常某不慎将其房屋焚毁,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于某如果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可以对于某拒绝赔偿B.于某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后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该弃权无效C.如果于某投的是不足额保险,那么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可以就未获得赔偿的部分向常某再索赔D.如果常某是于某的家庭成员,则保险公司对于某赔偿后不能对常某进行追偿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判决作出并生效后,甲公司申请再审,法院同意再审。再审审理一审后乙公司提出上诉,乙公司发现该案再审的上诉审的审判人员是第一次二审时参与过案件审理的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面对乙公司的如下申请,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B.乙公司申请院长方某回避。法院认为院长方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方某回避C.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不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决定不予回避D.乙公司申请审判员常某回避。法院认为审判员常某属于参与过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此决定常某回避
某高校食堂由杨某承包,其同乡何某2008年5月3日经杨某介绍,到该高校食堂从事清洁工作,每月工资800元,不缴社会保险。 12月,何某患重感冒发高烧并发脑膜炎,经过抢救、治疗,何某于2009年1月出院,其间花费医药费6500多元。 何某要求杨某报销,被杨某拒绝。何某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杨某和某高校支付其医药费。杨某和某高校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分别是什么法律地位?请分别加以说明。
王某因意外致残退伍,当地民政部门根据他的身体状况安排他到残联工作。王某工作十分认真,但常发脾气,与同事关系处得不好。社会工作者了解到,王某由于残疾内心非常自卑,一次恋爱失败后再不愿尝试新恋情。针对张某目前的问题,社会工作者采取()方法来帮助他比较合适。A、社会行政B、社区工作C、小组工作D、个案辅导
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C、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D、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常某欠杨某l0万元借款,一直以自己无财产为由不偿还。现杨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在乙地,但经常居住地在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杨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问:他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
单选题李某以乡村教师常某为原型创作了一部小说,并请王某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小说作者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李某是作者B只有常某是作者C只有李某和常某是作者D李某、常某和王某均是作者
问答题某高校食堂由杨某承包,其同乡何某2008年5月3日经杨某介绍,到该高校食堂从事清洁工作,每月工资800元,不缴社会保险。 12月,何某患重感冒发高烧并发脑膜炎,经过抢救、治疗,何某于2009年1月出院,其间花费医药费6500多元。 何某要求杨某报销,被杨某拒绝。何某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杨某和某高校支付其医药费。杨某和某高校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分别是什么法律地位?请分别加以说明。
问答题某高校食堂由杨某承包,其同乡何某2008年5月3日经杨某介绍,到该高校食堂从事清洁工作,每月工资800元,不缴社会保险。 12月,何某患重感冒发高烧并发脑膜炎,经过抢救、治疗,何某于2009年1月出院,其间花费医药费6500多元。 何某要求杨某报销,被杨某拒绝。何某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杨某和某高校支付其医药费。本案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为什么?
问答题某高校食堂由杨某承包,其同乡何某2008年5月3日经杨某介绍,到该高校食堂从事清洁工作,每月工资800元,不缴社会保险。 12月,何某患重感冒发高烧并发脑膜炎,经过抢救、治疗,何某于2009年1月出院,其间花费医药费6500多元。 何某要求杨某报销,被杨某拒绝。何某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杨某和某高校支付其医药费。杨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多选题郎某向常某借款20万元,郎某的朋友杜某以其价值25万元的汽车提供担保,与常某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杜某向汤某借款5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杜某与汤某签订了质押合同,同时交付了汽车。郎某和杜某都未按期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常某和杜某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生效B汤某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时设立C常某和汤某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D汤某优先于常某受偿E常某的债权成立在先,可以先于汤某行使担保物权
多选题下列人员中,属于社会工作督导的对象的是()。A张林,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生,最近刚到某社会服务机构工作B李丽,在某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了半年,有一定工作经验C宋勇,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四学生,最近到某社会服务机构实习D孟飞,是某社会服务机构的志愿者E爱雅,某社会服务机构资深社会工作者,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单选题下面()的行为违反《职业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A张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同时被另一宠物医院聘请为宠物医师B李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声誉好,常应邀到某宠物医院出诊C赖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常应邀到某动物医院会诊D朱是某大学动物医院专职兽医,医术过硬,常支援其他宠物医院,做一些急救会诊工作E魏是某动物医院的正式职工,医术过硬,声誉好,常应邀到某动物医院出诊、急救
单选题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违反《职业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是()A张某是某水产动物医院的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同时被另一动物医院聘请为医师B李某是某水产动物医院的职工,医术过硬,声誉好,偶尔应邀到某动物医院应急出诊C赖某是某水产动物医院的职工,医术过硬,远近闻名,常应邀到某动物医院会诊D朱某是某大学水产动物医院专职医生,医术过硬,常支援其他动物医院,做一些急救会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