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的是()。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的是()。

  •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 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 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
  •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相关考题:

下列案件中,( )属于自诉案件。A.遗弃案、重婚案、侵占案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被害人要求不需要公诉的案件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书面决定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下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A.陈某挪用公款案B.某区人民检察官李某滥用职权案C.被害人向某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D.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张某受贿案

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下列哪些人员是诉讼参与人?( )。A.被害人刘某B.犯罪嫌疑人王某C.公安机关负责伤情鉴定的法医赵某D.对现场进行勘验时,被邀请到现场作为见证人的被害人所在单位保卫人员李某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些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下列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是( )A.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已经成年)B.某故意杀人(未遂)案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C.某故意伤害案当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D.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 7 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单位出具了一份被害人的收人证明。这份收人证明属于()。A.间接证据B.证人证言C.书证D.原始证据

下列可以通过附带民事得到赔偿的是( )。 A.入室盗窃案中被被告人损坏的门窗B.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因被伤害而支出的治疗费用C.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欠被害人的合法借款D.被害人因被强奸而患有严重抑郁症进而要求的精神赔偿

某伤害案,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B:告知被害人到法院起诉C: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在一起杀人案的现场,侦查人员在被害人身上发现了一封信,根据信上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判断出死者的身份。被害人身上的信属于()。A、证人证言B、物证C、书证D、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一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1998年8月13日凌晨,某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三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拍下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死。本案中,哪些是物证?

某县公安机关侦查一起强奸案,被害人提出对案情保密,办案人员认为不涉及国家秘密,拒绝了被害人的请求。()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些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下列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的是()。A、非法侵入住宅案B、重婚案C、侵占案D、虐待(致人重伤)案,被害人有证据而公安机关不立案追究

下列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不可以调解的是()。A、非法侵入住宅案B、重婚案C、侵占案D、虐待(致人重伤)案,被害人有证据而公安机关不立案追究

某故意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要对被害人衣服的血迹进行检验,看其来源,则公安机关须向鉴定人提供()。A、被害人和嫌疑人的血液样本B、被害人沾血的衣服C、聘请书D、被害人情况和案情

下列损失中,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得到赔偿的有()A、某入室盗窃案中,被告人损害的门窗B、某故意伤害案中,被伤害致残的被害人以后继续治疗所需的费用C、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因被伤害致残而将要损失的工资、奖金等D、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欠被害人的合法借款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王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委托法医对其伤势进行鉴定。由于王某被打后精神恍惚,其父母带其到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个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以上都是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他的堂弟乙。但是甲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公安机关不准其会见被害人的规定,多次纠缠被害人,要求私了,遭被害人拒绝后,扬言要再次给被害人一点厉害尝尝,乙没有尽到保证人职责。对此,某县公安机关可以()。A、对乙处以罚款500元B、责令甲具结悔过C、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D、对甲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下列侦查过程中收集证人证言的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是()。A、在一起抢劫案中,侦查人员将目击事件发生的两兄弟召集在一起,并一并询问,最终确定了作案过程B、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两名侦查人员未制作询问笔录,采用录音的方式记录了证人证言,并辅以制作说明和证人、侦查人员的签名C、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侦查人员通知被害人到宾馆接受询问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辩护律师未经证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在赵某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以伤情鉴定人法医孙某系被害人表哥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应当由下列哪个主体审查决定?( )A、合议庭B、审判长C、法院院长D、审委会

问答题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凶手用菜刀砍了被害人27刀,均无致命伤:被害人被抢救脱险后,对罪犯情况谈不出有价值的材料。经勘查现场,凶器是被害人家里的,财物未动,访问群众后得知,被害人的丈夫在外地工作,被害人曾经到医院做过人工流产手术。于是,侦查人员对案情作出了“可能是奸情杀人”的推测。这个假说建立之后,侦查范围也随之确定为在被害人的异性交往中查找嫌疑人。结果毫无所获。后来,经过做深人细致的工作,认定被害人作风正派,曾经多次到丈夫单位探亲。与此同时,通过对罪犯作案乎段的分析,认为罪犯不像有杀人预谋,且作案慌张,从而作出新的假定性解释:可能是青少年流氓杀人。于是,重点对有流氓行为的青少年展开工作,破获了此案。这个案子涉及什么逻辑问题?

单选题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罪嫌疑人

问答题在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中,经鉴定,被害人左臂上有片状锐器砍伤,头部和肩部有棒状钝器击伤,左腿外侧有两个匕首刺伤,其致命伤是左肋部的三角刮刀刺伤。公安机关很快将本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吴某和张某抓捕归案,并认为这4名作案人合伙行凶与本案被害人多处受伤并导致死亡之间有因果联系。经查证,丁某持菜刀砍伤了被害人的左臂,吴某用铁管击伤了被害人的头部和肩部,张某用匕首刺伤被害人的左腿。同时,公安人员还了解到,在这次犯罪中,陈某持有三角刮刀,其他作案人未使用三角刮刀。据此,公安人员认定,本案被害人左肋部所受的致命伤是由陈某使用三角刮刀造成的。公安人员运用了什么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