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天,并给男方护理假()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天,并给男方护理假()天。
相关考题: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天。A、20B、30C、45D、60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享受晚婚、晚育的奖励()。A、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B、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C、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D、职工在享受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问答题职工不是晚婚的婚假多少天?是晚婚的婚假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