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罚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诉讼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诉,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复议C、市教育局能受理复议申请,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诉,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罚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诉讼
- 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诉,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复议
- C、市教育局能受理复议申请,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
- 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诉,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考题:
公民查某自行组织桥牌俱乐部,某市民政部门以其未经批准为由决定予以取缔。查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请问市政府应当如何处理?()A.市政府应当受理复议申请B.市政府不予受理,因不属行政复议范围C.应告知其向省民政厅申请复议D.不予受理,因取缔决定并不违法
村民李某从2005年9月开始,在一无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无合格的教师,三无标准的教学场所,四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在其住处办起了“太坪管区联户家庭辅导学习室”,后改名为“浦江书院”.县教育局与2007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阻止李某私人办学.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对李某私人办学实行强制关停.请分析县教育局和法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王某担任某县高中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______。A.县教育局B.县人民政府C.地方教育局D.省教育厅
王某通过了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县教育局 B.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某高校发现合作办学的民办学校近期连续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处置办学场地和设备,但没有支付所欠该高校的办学收益,该高校担心民办学校无力还清欠款,()。A、可以要求教育局制止B、可以解除合作办学合同C、可以行使撤销权D、可以行使代位权
某民办学校因新城建设把校区迁到郊区,该民办学校的法人在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按照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该民办学校申请变更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该民办学校。A、30日B、40日C、60日D、90日
乔某居住在C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A、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B、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朋友C、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律师D、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公民查某自行组织桥牌俱乐部,某市民政部门以其未经批准为由决定予以取缔。查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请问市政府应当如何处理?()A、市政府应当受理复议申请B、市政府不予受理,因不属行政复议范围C、应告知其向省民政厅申请复议D、不予受理,因取缔决定并不违法
某县工商局与文化局以某商场经营非法出版物为由,联合查封了该商场,后经查实,该商场并未经营非法出版物,县工商局与文化局查封行为违法。为此,该商场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A、县工商局与文化局的执法人员共同承担B、县工商局与文化局共同承担C、县工商局与文化局执法人员分别承担D、不能要求赔偿
多选题乔某居住在C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A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B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朋友C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律师D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单选题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的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常考)A县教育局B县人民政府C地市教育局D省教育厅
问答题2004年,李某在无组织机构和章程、无合格的教师、无标准的教学场所、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盈利为目的,在其住处办起了“特长学习室”。据初步调查,从2001年下学期至2004年上学期,李某向家长共收取75380元,除去支出部分,李某私人办学违法所得达25000元。对李某以赢利为目的非法办学的行为,县教育局于2002年4月和2003年4月两次发文,责成李某停办“特长学习室”。但李某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因此,县教育局于2004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对李某私人办学实施强制停办。 问题:县教育局为什么要责成李某停办“特长学习室”?
问答题2004年,李某在无组织机构和章程、无合格的教师、无标准的教学场所、无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盈利为目的,在其住处办起了“幼儿特长学习室”。据初步调查,从2001年下学期至2004年上学期,李某向家长共收取75380元,除去支出部分,李某私人办学违法所得达25000元。对李某以赢利为目的非法办学的行为,县教育局于2002年4月和2003年4月两次发文,责成李某停办“幼儿特长学习室”。但李某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因此,县教育局于2004年4月中旬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于5月4日依照法律程序,对李某私人办学实施强制停办。 问题:县教育局为什么要责成李某停办“幼儿特长学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