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恢复到厂修限度,轮缘厚度应为()mm。A、不大于26B、不小于26C、31+1-2D、32+1-2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恢复到厂修限度,轮缘厚度应为()mm。

  • A、不大于26
  • B、不小于26
  • C、31+1-2
  • D、32+1-2

相关考题:

车轮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27±1)mm,厚度不小于26mm。()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其轮缘厚度可恢复到厂、段修及以上限度,但轮缘高度必须恢复到()。 A、26mmB、27mmC、28±1mmD、27±1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 A、26.1mmB、(26.1±1)mmC、27mmD、(27±1)mm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A、26.1mmB、26.1±1mmC、27mmD、27±1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A、不大于26mmB、不小于26mmC、3+1-2mmD、32+1-2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A、26.1mmB、(26.1±1)mmC、27mmD、27±1

车轮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27±1)mm,百度不小于26mm

轮轴二级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后轮缘高度须恢复到27mm±1mm,轮缘厚度应为()A、不大于26mmB、不小于26mmC、31+1-2mmD、32+1–2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27±1mm。

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清除须送车轮厂修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镟修无法消除需送厂处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者必须更换车轮。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A、退轮检查B、更换车轴C、更换车轮D、加工修理

轮对厂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经旋修无法消除时,须更换车轮。A、裂纹B、缺损C、剥离D、擦伤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恢复到厂修限度,轮缘高度应为()mm。A、26.1B、26.1±1C、27D、27±1

带辐板孔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A、不大于26mmB、不小于26mmC、31+1 -2mmD、32+1–2mm

单选题轮轴二级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后轮缘高度须恢复到27mm±1mm,轮缘厚度应为()A不大于26mmB不小于26mmC31+1-2mmD32+1–2mm

单选题带辐板孔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A不大于26mmB不小于26mmC31+1 -2mmD32+1–2mm

单选题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A26.1mmB26.1±1mmC27mmD27±1mm

多选题轮对厂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经旋修无法消除时,须更换车轮。A裂纹B缺损C剥离D擦伤

单选题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恢复到厂修限度,轮缘厚度应为()mm。A不大于26B不小于26C31+1-2D32+1-2

判断题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27±1mm。A对B错

单选题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恢复到厂修限度,轮缘高度应为()mm。A26.1B26.1±1C27D27±1

判断题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清除须送车轮厂修理。A对B错

单选题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A退轮检查B更换车轴C更换车轮D加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