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相关考题:

在航次租船条件下,如果发生异常情况,使原本安全的港口变得不安全,则对于因此而产生的船舶损失,()。 A.承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B.承租人不负赔偿责任C.由承租人和船方共同承担责任D.应作为共同海损,由有关方补偿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定期租船合同。后承租人迟付租金,船东向其发出了撤船通知。在该通知中,载有下述字样“由于你方违约而迫使我方撤船„..其实你方若能将租金上浮10%,继续履行租约亦非不可能„„”。船东在发出该份通知的第二天就把该船另租出去。后承租人就此后的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向船东提出了索赔。承租人认为,船东发出的通知并不确定而使其仍存幻想能有所补救,因而丧失了最佳时机去另租替代船以免租金市场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故船东应赔偿其损失。而船东认为,其已经发出撤船通知给租家,故租家应自负损失。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本案船东是否有权不予通知即可行使撤船

某船船长在开航前突然死亡,船舶因此需等待船方指派新船长而不能开航,承租人遂以停租条款停付租金并索赔未尽速遣航所致损失,船方认为船长死亡其不存在任何过错未有任何违约之处,因此,并不涉及未尽速遣航的责任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安全港条款。后船舶依照承租人的指示驶往巴士拉港(伊拉克港口),两伊战争爆发使得该港口成为不安全港,承租人想指示船舶离开亦不可能。船舶被扣押。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指定船舶驶往不安全港口,索赔船价损失。承租人抗辩说,港口是在指定之后才因突发事件而变得不安全,承租人应该免责。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对损失负责

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

1979年承租人以程租方式租入了Pythia轮承运了1.7万吨铁丝运往伊朗的Khorramshahr。租约条款第8条订明租船人负责装船、卸货及积载freeinandoutandstow,FIOS。当船舶进入了Shattel——Arab河逐渐接近Khorramshahr时与一艘苏联船发生碰撞。结果船舶不能驶往Khorramshahr而要在就近的锚地卸下货物转由驳船运到目的地。由此导致双方产生争议。船东认为按照装卸术语,承租人负责卸货费用,而承租人则认为航程没有完成,船舶并没到达Khorramshahr港,因此该笔卸货与驳船费用由船东自付。针对上述案情,应该由谁承担该笔卸货与驳船费用?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下列各个租约中在船舶状态方面均规定有“船舶须紧密、坚实、强固,并在各方面适于服务”(tight staunch and strong and in every way fitted for the service)。事后承租人均以船东交付的船舶违反上述约定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如果船舶指定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交船,但当船舶驶抵港口时却因为船上的熏舱证书过期,依照港口当局的规定,船舶需要熏蒸。结果熏蒸完毕时,船舶超过解约日两天。此时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船合同。该船为冷藏船,承租人要求使用该船装运香蕉,并且租约中没有将香蕉除外,但是船东认为船上通风不足以适应香蕉的运输而拒绝运输。双方坚持不下,结果船东一气之下将船开走。而承租人的香蕉因一时无法找到其他船而致全损。事后承租人举证证明,即使该船通风不足亦适合运载一个很短的航程,因此船东应对其拒不履约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某船船长在开航前突然暴病而亡,船舶因此需等候船方指派新船长而不能开航。承租人依照停租条款停付该期间的租金并索赔未尽速遣航所导致的损失。船方认为,船方对船长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任何违约的地方,因此并不涉及未尽速遣航的责任问题。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可以停租?是否可以索赔?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租方银行把租金款项电汇至船方收款银行——美国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FirstChicagoBank)。由于该银行的电传号码已改动,但却忘记通知更改国籍电传号登记册,结果租方银行根据登记册中的旧电传号通知对方把钱汇出,而旧电传号已改配一家挖泥公司所有,租方银行没有小心复核对方回号,就以为已经把钱汇出。结果,船方向收款银行核实确认租金未准时收到,即宣布撤船。事后船方银行发现了问题所在,该笔钱也顺利汇入账户,便立即通知船方,船方仍坚持撤船。因此,承租人索赔船东错误撤船所导致的损失。船方则认为,撤船的决定完全是根据银行所提供的错误资料而作出的,银行应对此损失负赔偿责任。银行则认为,在发现有错误的时候,其马上电告船方收回撤船决定,但是船方却执意不肯才造成了承租人的巨额损失,船方没有减低损失程度,银行无需对损失负责。针对上述案情,谁应该对承租人的损失负责?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船东与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订立安全港条款。后承租人指定船舶驶往一个港口。在进港之前,船长就船舶的长度能否顺利进出港口提出疑问。承租人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然而,船舶进港后,由于船舶长度过长,在港口内无法掉头,由此产生损失。船东以港口不安全为由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其他船舶在该港口从未发生类似事故,其不必承担损失。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要承担损失

问答题货物因舱盖漏水受损而导致在港口卸货时多花了15天时间。但船舶却一点问题也没有,完全能正常地卸货。事后租方认为这属于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故停付这15天的租金。而船方则认为租方错误的理解了“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这一停租事项,此处的海损仅是指船体方面由海损事故所引起的延滞,如碰撞、搁浅等。当这些事故致使承租人在使用船舶时有时间损失。承租人才可以停租。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有权停租

问答题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问答题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问答题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船合同。该船为冷藏船,承租人要求使用该船装运香蕉,并且租约中没有将香蕉除外,但是船东认为船上通风不足以适应香蕉的运输而拒绝运输。双方坚持不下,结果船东一气之下将船开走。而承租人的香蕉因一时无法找到其他船而致全损。事后承租人举证证明,即使该船通风不足亦适合运载一个很短的航程,因此船东应对其拒不履约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本案船东是否有权不予通知即可行使撤船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约定船速约为14节。船东依约定于3个月后将船舶开往交船地点以供承租人使用。后承租人发现交船时航速仅能达到13节,而非约定的14节,故提出索赔。船东则抗辩说,租约中的约定是依据订立合同当时的船舶所能达到的航速而定的,并非保证交船时的航速,而相关证据证明订约当时该船确实可以达到14节,因此船东并不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判断船东是否违约,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船地点为:“at Sfaxin such available berth where she can safely lie always afloat”。3月8日,船舶到达约定港外,但是因为港口拥挤,船舶一直等到3月12日才能靠泊交船。船东就港外等泊的4天租金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船舶仅到达港外,未能抵达约定的泊位反索赔船东违约。针对上述案情,对于等泊时间损失,出租人能否索赔租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