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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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租合同中承租人有义务支付港口使费、燃油费、船员工资等营运费用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租,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其他费用。船方则坚持认为租方应支付上述费用。租方能否拒付相关费用

分析下列情况,定期租约中哪些不能扣除租金承租人以船方与燃油公司合谋欺骗为由索赔货损,并扣除了支付给船方的部分租金,船东借机宣布撤船。承租人由此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本案船东是否有权不予通知即可行使撤船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一份租约。租期为6个月。但是在履行租约时,船舶入坞修理1个月。承租人依据停租条款停止支付这个月的租金,并于第七个月还船而被船方以交船超过租期为由诉至法院。承租人认为,既然船舶因为入坞修理了一个月,从而耽误了一个月的租期,则其根据停租条款对这个月停止支付租金的同时,不应将停租期的这一个月算入租约内。那么承租人当然有权在6个月之外再加上一个月作为租期的补偿。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构成超期还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安全港条款。后船舶依照承租人的指示驶往巴士拉港(伊拉克港口),两伊战争爆发使得该港口成为不安全港,承租人想指示船舶离开亦不可能。船舶被扣押。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指定船舶驶往不安全港口,索赔船价损失。承租人抗辩说,港口是在指定之后才因突发事件而变得不安全,承租人应该免责。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对损失负责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此时船方是否有权留置货物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船合同。该船为冷藏船,承租人要求使用该船装运香蕉,并且租约中没有将香蕉除外,但是船东认为船上通风不足以适应香蕉的运输而拒绝运输。双方坚持不下,结果船东一气之下将船开走。而承租人的香蕉因一时无法找到其他船而致全损。事后承租人举证证明,即使该船通风不足亦适合运载一个很短的航程,因此船东应对其拒不履约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某船船长在开航前突然暴病而亡,船舶因此需等候船方指派新船长而不能开航。承租人依照停租条款停付该期间的租金并索赔未尽速遣航所导致的损失。船方认为,船方对船长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任何违约的地方,因此并不涉及未尽速遣航的责任问题。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可以停租?是否可以索赔?请说明理由。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约定,船舶从美国某港口运输粮食到中国某港口,每天租金1.3万美元,但在当时市场上的这种船舶,特别在远东地区,日租只有6000到7000美元。船舶到达中国港口准备卸货时,因为担心散粮中含有TCKFungus病毒,当局拒绝了卸货。几经交涉货物才卸下,但是却造成了4个月的船期延误。此时,承租人自认违约并主张此时此地市场租金来支付超期还船后的租金,而船东则坚持应依原租约约定的租金偿付。承租人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假设租约中早已明文规定了凡因上述原因租方即可扣除船方租金的话,情况又会有何不同

问答题船东与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订立安全港条款。后承租人指定船舶驶往一个港口。在进港之前,船长就船舶的长度能否顺利进出港口提出疑问。承租人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然而,船舶进港后,由于船舶长度过长,在港口内无法掉头,由此产生损失。船东以港口不安全为由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其他船舶在该港口从未发生类似事故,其不必承担损失。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要承担损失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问答题船方A与租方B订立定期租船合同。该合同预定,若船舶机器故障或因其他原因,如ITF干涉等致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该船时,租船人可以据此停付租金。其后,B又将该船以程租形式转租给C,该程租租约中订明,即使船舶机器有故障亦不影响租方C支付滞期费给B,如果遇到ITF干涉而无法作业的情况,依据“金康”格式,仍应继续计算滞期费。这样B依据该两份租约一方面收取分租船人C支付的滞期费,而同时又拒绝支付原船东由上述原因导致的在停租期内的租金。事后A和C得知真相后,以原租方B隐瞒两份租约中对A和C不利的约定,并从中牟利为由,起诉B索赔损失。针对上述的案情,应怎样的处理?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问答题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租,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其他费用。船方则坚持认为租方应支付上述费用。租方能否拒付相关费用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规定,租金在7月8日(星期日)到期。但是租金在该日并没有支付,船方考虑到错误撤船的严重后果,所以在查问双方银行并咨询律师后才与7月12日宣布撤船。但承租人认为,撤船通知应该立即宣布,船方却在租金未收到的第4天才宣布,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弃权,所以其无权撤船。船方是否有权撤船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一份租约。租期为6个月。但是在履行租约时,船舶入坞修理1个月。承租人依据停租条款停止支付这个月的租金,并于第七个月还船而被船方以交船超过租期为由诉至法院。承租人认为,既然船舶因为入坞修理了一个月,从而耽误了一个月的租期,则其根据停租条款对这个月停止支付租金的同时,不应将停租期的这一个月算入租约内。那么承租人当然有权在6个月之外再加上一个月作为租期的补偿。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构成超期还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此时船方是否有权留置货物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试结合NYPE93格式中有关宽限期条款分析本案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本案船东是否有权不予通知即可行使撤船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租方是否有权以上述理由扣除租金

问答题分析下列情况,定期租约中哪些不能扣除租金承租人以船方与燃油公司合谋欺骗为由索赔货损,并扣除了支付给船方的部分租金,船东借机宣布撤船。承租人由此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问答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规定,租金在7月8日(星期日)到期。但是租金在该日并没有支付,船方考虑到错误撤船的严重后果,所以在查问双方银行并咨询律师后才与7月12日宣布撤船。但承租人认为,撤船通知应该立即宣布,船方却在租金未收到的第4天才宣布,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弃权,所以其无权撤船。假设到7月18日租方支付了租金,船东没有宣布撤船,但在12月5日租金市场上涨时,船东能否以租方几个月前曾迟付租金为由宣布撤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