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出厂编号:16Z610HCJ0085617P1,第一、二位16表示()。

整车出厂编号:16Z610HCJ0085617P1,第一、二位16表示()。


相关考题:

应逐一核对送检机动车的() A、车辆类型B、晶牌/型号C、颜色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可以同时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及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车辆唯一性认定是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A.发动机号码B.车辆识别代号C.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车辆识别号(VIN)可代替整车型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中机动车基本信息不包括()。A、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B、发动机(电动机)号码[包括发动机(电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C、使用性质D、车辆品牌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车辆唯一性认定是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A、发动机号码B、车辆识别代号C、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发动机标识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车辆唯一性认定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A、车辆类型B、品牌/型号C、颜色D、出厂日期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下列哪些内容不得进行遮盖、打磨、挖补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A、发动机型号及出厂编号B、整车型号及出厂编号C、产品标牌D、发动机标识

整车出厂编号:13S510MAS0084560B1,第五、六位10表示此车辆是()。

整车出厂编号:18S507HL007467N1P2,第一、二位18表示()。

整车出厂编号:16Z610HCJ0085617P1,第三、四位Z6表示()。

LH16CHAF58H018655是()。A、整车出厂编号B、VIN码

车型配置简码是从查看。()A、VIN码B、整车出厂编号

18S507HL007467N1P2是()A、整车出厂编号B、VIN码

整车出厂编号:13S510MAS0084560B1,此车辆的车型配置简码是()。

整车出厂编号:13S504MA008561A2W,第三、四位S5表示()。

整车出厂编号:13S510MAS0084560B1,此车辆的发动机排量是()。

整车出厂编号:18S507HL007467N1P2,此车辆的车型配置简码是()。

电话网的编号方案规定第一、二位号码“00”为国际长途全自动冠号。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并符合GB16735的规定。

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多选题车辆唯一性认定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A车辆类型B品牌/型号C颜色D出厂日期

多选题《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下列哪些内容不得进行遮盖、打磨、挖补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A发动机型号及出厂编号B整车型号及出厂编号C产品标牌D发动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