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分别在大连、新港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上,问这是否违约?能否议付?为什么?

我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分别在大连、新港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上,问这是否违约?能否议付?为什么?


相关考题:

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芝麻,合同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分别在大连和新港各装了1000公吨,但装在同一航次的同一条船上。这样是否算违约?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海洋运输分批装运和转运的说法,正确的是()。A: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既允许分批装运也允许转运B: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既不允许分批装运也不允许转运C: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转运单不允许分批装运D: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单不允许转运

根据《UCP600》的规定,如信用证条款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时,应理解为()。A、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B、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C、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不允许转运

我国对新加坡2000公吨大米,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根据《UCP6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和转运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来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按规定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进遭拒付。问银行拒付是否有理?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根据《UCP500》的规定,卖方发货的数量可增减5%以内。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我方公司提交两份不同装运港口的提单时,银行是否会议付该套单据?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来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按规定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进遭拒付。问出口单位有无补救办法?

按《UCP5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装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按《UCP6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关于分批装运和转运问题,如果信用证未作明确规定,则()。A、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B、不允许分批装运,不允许转运C、允许分批装运,不允许转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

判断题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根据《UCP500》的规定,卖方发货的数量可增减5%以内。A对B错

问答题我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分别在大连、新港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同一船只上,问这是否违约?能否议付?为什么?

单选题按《UCP6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单选题《UCP600》规定,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  )。A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B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C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D既不允许分批装运,也不允许转运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大豆2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由于货源不足,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重庆和武汉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当我方同时提交这两套提单要求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在重庆和武汉分两次装运,不符合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的规定”为由拒付。请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单选题按《UCP5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装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问答题我国对新加坡2000公吨大米,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问答题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来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按规定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进遭拒付。问银行拒付是否有理?

问答题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为天津新港。我出口方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我方是否违约?银行是否有权拒付?

单选题根据《UCP600》解释,若信用证条款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运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和转运

判断题某公司出口大豆2000公吨,每公吨220美元,数量可增减5%,合同订立后,进口商开来信用证,信用证的总金额为440000美元,数量2000公吨。此时我方必须在修改了信用证后,才能装运货物。(  )A对B错

问答题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海湾某港口出口冻羊肉类20公吨,每公吨FOB价值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来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我按规定22公吨发货装运,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进遭拒付。问出口单位有无补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