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25分)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材料: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问题1: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问题2: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答题要求: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刑法》参考条文:※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本题25分)


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


材料: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题1: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问题2: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刑法》参考条文: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25分)



1.从哲学上讲,自由是指在没有外在强制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能力。法的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从价值上讲,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法律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而不是用来限制、践踏人民自由的;如果法律限制了自由,也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践踏。但是,法的价值不只有自由一项,除此之外,尚有秩序、正义等基本价值和其他价值。法的各种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这就需要在各种价值之间进行平衡,这也证成了法律对自由的干预。自由是从事一切对他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因此它必须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不再是国家法律许可和保障的行为。相反,它要受到法律的干预。法律所保护的自由就是这种自身合理干预的自由。


法律对自由的干预,就是法律为人们行使自由权确定技术上和程序上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界限。它像自由的法律保障一样,反映着国家、社会对个人自由的认识和基本态度。法律上采取的自由自身限制标准大致有三点:(1)促进自由权利人的利益,禁止其利用自由进行自我伤害;(2)禁止在行使自由时侵犯他人的相同自由和其他权利;(3)自由的行使必须体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应当有利于或至少无害于社会、集体和国家。


因此,在针对“裸聊”问题予以法律规制时,也应注意运用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来进行考察。如果行为者在裸聊时没有超越上述法律上采取的自由自身限制标准,则应尊重行为者的个人自由,法律不能涉入其个人活动空间;但是,如果行为者在裸聊时超越了上述标准,侵犯了他人的相同自由和其他权利,或者作出了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有害于社会、集体和国家的行为,则法律应该介入,将裸聊导致的相关问题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


2.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设立此原则的目的就在于保障人权,防止司法擅断,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滥刑滥罚。依照该原则,要将任何行为认定为犯罪,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无论该行为有多么恶劣,对社会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危害,只要法律没有事先将其规定为犯罪,也只能作无罪处理。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一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应当仅仅取决于我国刑法是否已经将其规定为犯罪,网上“裸聊”也概莫能外。在题目给出的两个案件中,网上“裸聊”行为共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聚众淫乱罪三个罪名,下文将一一分析。


首先,网上“裸聊”行为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照《刑法》第363条、第3614条和第367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的都是淫秽物品,而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传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而裸聊则是将自己的身体裸露给他人看。那么“人的身体”是否能解释为“其他淫秽物品”呢?显然,依照社会的一般概念,物品的通常含义不能包含“人的身体”,如果将“人的身体”强行解释为“物品”,则有类推解释之嫌,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公然违反。当然,如果行为人展示的是裸体照片,或者事先录制的裸体视频,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其次,网上“裸聊”行为不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指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的风化。刑法规定本罪并不只是因为该行为违反了伦理秩序,而是因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公众对性的感情。因此,三个以上的成年人,基于相互同意所秘密实施的性行为,因为没有侵害公众对性的感情,故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行为。只有当三人以上以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能认识到的方式实施淫乱行为时,才宜以本罪论处。网络虽然有空间之名,但无空间之实。“裸聊”者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进行淫乱活动,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且不具有空间的一致性,并不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由此可见,案例一中的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是合法的,而案例二中的法院则作出了有悖罪刑法定原则的判罚。罪刑法定原则是民主和人权在刑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意义,必须得到彻底的遵循。随着时间的发展,法律会体现出一定的滞后性,甚至显现出一定的漏洞。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通过立法进行修补,而不能由司法机关越俎代庖。如此一来可能会放纵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相关考题:

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2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2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问题: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答题要求: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刑法》参考条文: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材料: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2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2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题1: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问题2: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刑法》参考条文: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给定材料是否对后面的作答都有用呢?【题目描述】第 1 题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七、(本题25分)提示:本题为选答题,请选择其中一问作答。答题时务必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标明"问题1"或"问题2"。两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答案评阅给分。材料:原告甲公司起诉被告乙公司返还货款10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赔偿利润损失8万元。乙公司答辩称:拖欠100万元货款是事实,但甲公司客观上并没有受到任何实际的损失,10万元违约金过高,利润损失更不属于赔偿范围,所以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利润损失。法官李某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双方的合同签订于5年之前,乙公司的货款支付义务发生于3年之前,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甲公司在此3年中向乙公司主张过债权或者乙公司表示过愿意偿还货款,事实上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被告乙公司只是提出违约金和利润损失过高的答辩意见,而未提出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关于此案,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官李某应当提醒或告知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官李某不应当提醒或告知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问题1:如赞同第一种观点,请根据上述案情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论述。问题2:如赞同第二种观点,请根据上述案情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论述。答题要求: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民法通则》参考条文:※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张平与王坚二人于2004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2009年张平与王坚在C市从事假货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张平与王坚有期徒刑7年。判决生效后张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11年5月,张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

张某与王某二人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二人因在C市从事制假贩假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在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二人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在服刑2年后,张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实行的管辖制度是( )。A.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B.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C.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四级D.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级

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的行为:()A:成立聚众淫乱罪B: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C: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D:无罪

2008年)材料:案例一 :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 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 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 “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 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 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 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 年,并处罚金5,000元。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 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问题1: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 正当性及其限度。问题2: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答题要求: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刑法》参考条文:※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 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斯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 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 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张某与王某二人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二 人因在C市从事制假贩假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在同年12月以生产假 冒产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二人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在 服刑2年后,张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 A市甲区法院 B. B市乙区法院C. C市丙区法院 D. C市丁区法院

关于考生考试规范作答,说法正确的是()A、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答案,考生按填涂示例涂满、涂黑。非选择题部分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作答。作图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B、答题区域:根据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网上评卷答题的有关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区域答题C、答题语言: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否则答题无效D、D、作答选做题:在作答选做题时,答题卡上预留了B两道选做题的答题区域,以考生在相应区域内实际作答的内容为准评卷。如考生A、B两题均做,评卷时以A题为准进行判分

应客户要求进行有偿服务的,电力修复或更换电气材料的费用,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A、自治区、直辖市B、地市(县级)C、省(自治区、直辖市)D、省(直辖市、地市)

“地点”记录填监测断面所在地名,一般填至()。A、省(直辖市、自治区)B、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C、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D、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村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A、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B、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县级市,乡镇三级C、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区,县,乡镇四级D、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三级

家住A省B市的张某,3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近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受轻微伤。关于本案的管辖正确的是()。A、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B、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C、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D、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监测站地点的位置填监测站所在地名,一般填至()。A、省(直辖市、自治区)B、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C、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D、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村

谢某在网上注册了几个QQ号码,通过网上微博等社交工具宣传自己的号码并且注明了能够通过这些号码进行色情聊天,两年时间里,谢某聊天的对象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省份,裸聊对象500多人,收到汇款共计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谢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B、谢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C、刑罚不易介入私密空间的个人行为D、网上裸聊的行为具有传播性与淫秽性,淫秽信息的具体载体不应局限于有形物品

王某从M省N市H县向M省X市Y区的被侵害人李某邮寄了一封敲诈勒索信。李某接信后按要求在M省X市Z区工商银行向指定账户存入了800元人民币,同日王某从M省N市H县取出。李某被敲诈勒索后向M省X市Y区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H、Y、Z三地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经协商无法达到一致。该案管辖应()。A、由最初受理的Y区公安局管辖B、报请N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C、报请X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D、报请M省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王某从M省N市H县向M省X市Y区的被侵害人李某邮寄了一封敲诈勒索信。李某接信后按要求在M省X市Z区工商银行向指定账户存入了800元人民币,同日王某从M省N市H县取出。李某被敲诈勒索后向公安机关报案,H、Y、Z三地公安机关互相推诿,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该案应()。A、由最初受理的Y区公安机关管辖B、报请N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C、报请X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D、报请M省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家住A省B市的张某,三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近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B、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C、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D、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下列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说法错误的有()。A、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B、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C、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D、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家住A.省B.市的张某,三年前来C.省D.市E区做生意,其后在该市F区租了一套房子,已经居住了两年半。一日张某在D.市G区某餐厅吃饭时与邻桌的客人李某发生争吵,后对李某进行殴打,被侵害人受轻微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A.省B.市公安机关管辖B、本案可以由D.市G区公安机关管辖C、根据办案需要,可以由D.市F区公安机关管辖D、张某的工作所在地D.市E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王某从M省N市H县向M省X市Y区的被侵害人李某邮寄了一封敲诈勒索信。李某接信后按要求在M省X市Z区工商银行向指定账户存入了800元人民币,同日王某从M省N市H县取出。李某被敲诈勒索后向M省X市Y区公安机关报案,接报后H、Y、Z三地公安机关互相推诿,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问该案管辖应如何办理?()A、由最初受理的Y区公安机关管辖B、报请N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C、报请x市公安机关指定管辖D、报请M省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单选题张某与王某二人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二人因在C市从事制假贩假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在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二人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在服刑2年后,张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

单选题“地点”记录填监测断面所在地名,一般填至()。A省(直辖市、自治区)B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C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D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村

单选题监测站地点的位置填监测站所在地名,一般填至()。A省(直辖市、自治区)B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C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D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乡、村

多选题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AH省K市L区法院BF省E市D区法院CW省Z市Y区法院DB市C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