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A.经营状况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对外投资失败E.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A.经营状况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对外投资失败
E.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对外投资失败
E.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 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 A.经营状况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对外投资失败 E.经营状况良好
贷款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E.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下列关于贷款合同中贷款人先履行抗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借款人丧失商业信誉,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贷款人可以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B.借款人丧失商业信誉,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贷款人可以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待借款人恢复还贷能力时继续履行C.借款人丧失商业信誉,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贷款人应按约定交付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D.借款人丧失商业信誉,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贷款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对外投资失败E.遭受重大损失难以按期归还贷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A.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则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中的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c.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的,可以中止履行D.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E.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A.经营状况恶化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对外投资失败
贷款人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
贷款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 )情形之一的,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E.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贷款人在( )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停止支付约定的款项。A.借款人可能丧失商业信誉B.借款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C.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D.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抽逃资金E.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未来有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的可能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称为()。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先履行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
以下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A、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B、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先履行方应当恢复履行C、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D、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多选题贷款人享有对贷款合同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才占、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破产倒闭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务人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