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83条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民事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故C项正确。

相关考题:

如果乙于2001年去了英国但尚未定居,甲在美国也没有定居,则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甲原住所地法院B.A区法院C.乙原住所地法院D.B区人民法院

中国籍甲与美国籍乙为澳大利亚某大学同学,2003年两人在英国旅行时结婚,2005年甲回到中国后向中国某法院提出与乙离婚,中国某法院在受理本案时适用下列哪项法律?( )A.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美国法B.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英国法C.甲与乙的结婚适用英国法,离婚适用中国法D.甲与乙的结婚适用中国法,离婚也适用中国法

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人甲在加拿大驾车撞伤了中国人乙,乙在中国某法院起诉,中国法院确认其为侵权行为,关于乙提出的l00万元的赔偿,中国法院可以适用:( )A.美国法B.加拿大法律C.中国法律D.重叠适用加拿大法律和中国法律

甲具有加拿大国籍和伊朗国籍,甲在英国和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驻加拿大,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加拿大和中国。甲在加拿大有经常居所。甲在中国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制度,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甲的国籍国法?()A.加拿大法B.英国法C.中国法D.伊朗法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于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A.德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美国法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盐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园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且在伦敦有住所的华人。2005年6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有遗嘱。甲在北京遗有一栋别墅和43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下一栋住所、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北京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伦敦的一栋住房、两家商店适用英国法,在中国的动产及不动产适用中国法B.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英国法律C.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D.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共用题干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A、自然人张某在中国、法国和加拿大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B、甲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中国公司,则甲公司属于中国公司C、某美国全球500强公司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美国法确定D、甲公司没有营业所,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甲公司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共用题干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如该交通事故中甲死亡,乙未死亡,乙对其未成年儿子丙的抚养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是、()A、中国法B、美国法C、日本法D、加拿大法

共用题干2005年1月一对夫妇甲和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甲和乙均为中国公民,住所在日本,其子丙现年10岁,出生在美国,具有美国国籍,在日本境内有住所,甲和乙的财产中动产位于中国,不动产分别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请回答下列问题。现其亲友因监护问题发生争执诉至中国某法院,该监护的设立应适用的法律为、()A、中国法B、美国法C、日本法D、重叠适用中国法和美国法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于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A、德国法B、英国法C、中国法D、美国法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国的登记地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在中国的营业地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英国籍女士A20世纪50年代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王甲结婚。王甲1976年去世。1992年初,A写信给在意大利的养子王乙,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直到1992年底,王乙未予答复。A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经查,王乙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在瑞士有住所和财产。本案可以适用哪国的法律?A、英国法律B、意大利法律C、瑞士法律D、中国法律

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美国法B、俄罗斯国法C、中国法D、依据甲的选择

英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加拿大都有住所,两人在中国旅游时不幸在北京发生汽车相撞事故,甲对乙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A、英国法B、美国法C、中国法D、加拿大法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自1990年起甲与家人常住英国。2010年1月1日起,甲受雇于意大利公司,并被劳务派遣到中国北京工作。2010年6月,甲与中国公民邓小迪女士结婚并定居河北,每日开车到北京工作。2013年6月,甲到意大利就医,2013年12月甲又到北京工作,与中国乙公司就位于北京的不动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案件不是涉外民事关系B2013年1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河北C2013年6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意大利D2013年12月,甲的经常居所地是北京

多选题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A因罗伯逊的住所不能确定,应以其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因罗伯逊的家人主要居住于乙国,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罗伯逊在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罗伯逊在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多选题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多选题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A自然人张某在中国、法国和加拿大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B甲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中国公司,则甲公司属于中国公司C某美国全球500强公司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美国法确定D甲公司没有营业所,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甲公司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单选题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2006年真题]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单选题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美国法B俄罗斯国法C中国法D依据甲的选择

单选题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国的登记地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在中国的营业地

多选题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在国内经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E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