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共用题干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参考解析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详解】A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此时,李某还未完全取得公务员的身份,属于外部行政法律争议,因此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选项属于不利人事处理,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公务员法》第90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辞退或者取消录用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C、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详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A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是“指导和监督”而非“领导”,B选项错误。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批准权在国务院而非省政府,C选项错误。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D选项正确。
【考点】行政许可听证【详解】ACD的依据均为《行政许可法》第48条的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B选项的公开与否,不能由“行政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而是属于法定的原则上应当予以公开的。所以B选项错误。
【考点】被告;诉讼管辖;指定诉讼代表人;复议管辖【详解】《行诉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不具备主体资格,其又委托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所以,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为甲县人民政府,被告不能为乙镇人民政府。A选项错误。《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B选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本案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甲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因而其复议机关就是甲县政府的上一级地市级政府。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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