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论处。A: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B:破坏通信罪共犯C:伪证罪共犯D:伪造发票罪共犯
共用题干
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论处。
A: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
B:破坏通信罪共犯
C:伪证罪共犯
D:伪造发票罪共犯
A: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
B:破坏通信罪共犯
C:伪证罪共犯
D:伪造发票罪共犯
参考解析
解析:走私贵重金属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贵重金属的管制,即限制贵重金属出口,但并不限制贵重金属进口,故本案不构成B项。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是税收管理秩序,即偷逃关税。虽可进口贵重金属,但需缴纳关税。
依据《刑法》第25、153条的规定,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在主观上有实施走私的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人走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甲是与走私罪犯共谋,不成立其他罪的共同犯罪。
依据《刑法》第25、153条的规定,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在主观上有实施走私的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人走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甲是与走私罪犯共谋,不成立其他罪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