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登记的法人吉米公司,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英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新加坡,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该公司在中国业务的案件。依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 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吉米公司的住所?A.其在美国的登记地B.其在英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C.其在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其在中国的营业地
在美国登记的法人吉米公司,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英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新加坡,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该公司在中国业务的案件。依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 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吉米公司的住所?
A.其在美国的登记地
B.其在英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其在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其在中国的营业地
A.其在美国的登记地
B.其在英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其在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其在中国的营业地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对条及《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法院应以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吉米公司的住所。故本题答案为C项。
相关考题:
生于秘鲁的秘鲁人马里奥在美国有一处住所,在阿根廷还有一处住所,其在秘鲁也购买有住所,但主要是家人在度假时用。他的家人主要在美国居住,而他的公司在阿根廷登记注册,由于其主要业务也在阿根廷,因此他本人在阿根廷和美国轮流居住。马里奥因为业务关系还常来中国,在中国期间住在某饭店。涉及马里奥在阿根廷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马里奥哪里的住所为马里奥的住所?A.美国的住所B.秘鲁的住所C.阿根廷的住所D.中国的某饭店
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则我国法院应当认定其为哪一国籍的企业?() A、美国B、中国C、德国D、法国
英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一个新公司c,该c国公司在美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该企业的主要管理中心在英国,现因涉及美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请问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应以哪个地点的营业所为准?( )A.以在英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其主要管理中心在英国B.以日本的营业所为准,因为其住所在日本C.以美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纠纷主要涉及美国D.以中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架飞机在飞越韩国领空时,一名美国乘客寻衅滋事,将一名中国乘客打成重伤。我国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美国乘客提起公诉,本案应由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审判?( )。A.该飞机在中国的最初降落地中级人民法院B.该飞机在中国的最初降落地基层人民法院C.该航班所在航空公司的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D.该航班所在航空公司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行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中国甲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乙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我国法院可以向下列哪几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留置送达?( )A.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B.可向乙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C.如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D.可向乙公司授权的在中国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B.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B、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C、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D、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其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共用题干 某公司依照巴拿马法律在巴拿马注册登记,其主要办事机构在瑞士,2000年经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中国某地设立了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巴拿马法为其本国法B、瑞士法为其本国法C、其住所在瑞士D、该法人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属于中国法人
★★ 一中国公司与一法国公司在中国香港订立了来料加工合同,有关原材料来自于美国,由中国公司加工。合同没有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依2007年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及该案的纠纷时,一般情况下,采用“特征履行”的方法确定的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当是下列哪项?()A.适用中国公司住所地法B.适用法国公司注册地法C.适用中国香港法,因为香港是合同的订立地D.适用美国法律,因为原材料来自于美国
美国橘子公司与中国草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草莓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橘子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B.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C.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D.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行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其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国的登记地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在中国的营业地
在新西兰注册登记的破浪远洋运输公司,其主要办事机构设在新加坡,章程中规定的公司住所地在澳大利亚。现中国法院审理一起涉及破浪远洋运输公司中国业务的案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破浪远洋运输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时,我国应当如何适用法律?A、只能适用新西兰法B、重叠适用新加坡法和澳大利亚法C、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新加坡法D、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中国法
公司法所称的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具备中国法律所规定的法人条件的,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不具备中国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的,其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外国公司承担。
英国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韩国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单选题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其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单选题在新西兰注册登记的破浪远洋运输公司,其主要办事机构设在新加坡,章程中规定的公司住所地在澳大利亚。现中国法院审理一起涉及破浪远洋运输公司中国业务的案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破浪远洋运输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时,我国应当如何适用法律?A只能适用新西兰法B重叠适用新加坡法和澳大利亚法C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新加坡法D重叠适用新西兰法和中国法
多选题关于法人的国籍、住所和外国法人的认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主要有成员国籍主义、设立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以及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等主张。我国以法人登记成立地国为法人的国籍国B法人的住所一般有主事务所所在地说、营业中心所在地说、章程指定住所说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等主张。我国法规定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C我国法规定,法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D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民商事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外国法人要在中国进行民商事活动,应得到我国主管机关的认可
单选题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单选题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公司法人的住所地应当是( )A法人的管理中心所在地B法人的营业中心所在地C法人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D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单选题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则我国法院应当认定其为哪一国籍的企业?A美国B中国C德国D法国
单选题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国的登记地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在中国的营业地
单选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住所为其 ( )A管理中心所在地B营业中心所在地C章程之规定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