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均不应少于两根,且可利用柱子中的主钢筋。其中二类建筑物防雷的引下线间距不得大于( )m。A.18B.20C.25D.30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均不应少于两根,且可利用柱子中的主钢筋。其中二类建筑物防雷的引下线间距不得大于( )m。
A.18
B.20
C.25
D.30
B.20
C.25
D.30
参考解析
解析:二类建筑物防雷的引下线间距不得大于18m。
相关考题:
防雷装置引下线的间距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A、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0mB、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2mC、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8mD、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20mE、第三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25m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直击雷措施,一般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网.当建筑 物太髙或其他原因难以实施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X5m或4mX6m的避雷网直 接装在建筑物上,尚应符合()。A.引下线不应少于2 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B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C防直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10n;D.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应采取以下防侧击雷的措施: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 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 与防雷装置连接。
多选题防雷装置引下线的间距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A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0mB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2mC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8mD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20mE第三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25m
多选题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引下线应不少于()根,其()分别不大于12m、18m、25m 。A2;B1;C水平间距;D平均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