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 )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 A.张伟B.丁丁C.东东D.无法确定

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 )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

A.张伟
B.丁丁
C.东东
D.无法确定

参考解析

解析: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具体包括:①配偶;②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③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④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⑤祖父母、外祖父母;⑥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相关考题:

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A.李伟B.丁丁C.东东D.无法确定

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 )。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的说法是正确的。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赠扶养关系

2002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2005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2006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1)刘某的财产应该由谁来保管?(2)对小刘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否应受理?

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l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刘建仍享有继承权B.刘钊也享有继承权C.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D.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A.(1)(2)(4)B.(2)(3)(4)C.(1)(2)(3)D.(1)(3)(4)

共用题干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87~90题。()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A:张伟B:丁丁C:东东D:无法确定

共用题干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的说法是正确的。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赠扶养关系

共用题干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87~90题。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养父母离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消除B: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不享有继承权C:继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继承权D: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其子女之间发生继承关系

共用题干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87~90题。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共用题干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87~90题。下列()说法是正确的。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赠扶养关系

共用题干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共用题干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养父母离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消除B:生父母对其非婚生子不享有继承权C:继兄弟姐妹间没有继承权D: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发生继承关系

村民刘男因病于2004年6月7日死亡。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刘男死亡前有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遗产“房屋六间”由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刘女获得。刘男并将遗嘱的副本一份交给了侄女。刘男死亡时,有父母、两个成年未婚子女刘小男和刘小女。2004年8月10日,刘男的哥哥将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侄女刘女召集在一起商量遗产分割的事情。在商讨过程中,刘男的父母自愿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刘小男和刘小女、侄女刘女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根据案情,案中哪些人对刘男的遗产有继承权?A:刘男的父母B:刘小男C:刘小女D:刘女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 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 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 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 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贍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 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以下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a区法院b. b区法院c. c区法院d. d区法院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A、刘某的儿子继承B、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C、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D、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刘某生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在该区有1幢100平方米的房屋,共4间,刘某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二儿子系其后夫和后夫前妻所生,女儿系刘某与前夫所生。刘某一直和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和女儿均在外市工作。刘某虽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但大儿子对她不孝敬,所以刘某生前暗地立下遗嘱交给其女儿,写明其死后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在刘某死后,大儿子没有通知其弟、妹回重庆料理后事。他认为其母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但又怕弟、妹与其相争,遂在办完丧事后将该房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张三,并已办好过户手续。二儿子知道后,即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与其兄共同继承母亲遗产,平分房屋。法院立案后,刘某女儿闻讯亦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其母的亲笔遗嘱,并请求法院按遗嘱判决自己继承全部房屋。问:刘某的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以及张三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刘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妻子和父母都已去世。大儿子生活较好,但不孝敬,女儿离刘某较远不便照料刘某,刘某一直与二儿子一起生活。刘某去世后,其遗产6万元应当怎样分割?()A、首先由3人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B、如果协商不成,3人平分C、如果协商不成,二儿子应当多分D、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应当少分

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问答题刘老头有两个儿子,其将自己的房里给了小儿子,并同小儿子一同居住。大儿子认为父亲偏心,所以拒绝对刘老头履行赡养义务。刘老头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生活费,负担医药费和去世后的丧葬费。大儿子则以分家不公,且自己没有赡养能力为由不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不定项题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单选题2012年6月神舟九号飞船成功发射,()成为中国第一个飞向太空的女性,打破了中国尚无女航天员进入太空的纪录。A刘晓莲B岳喜翠C刘洋D刘旺

问答题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单选题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A张伟B丁丁C东东D无法确定

不定项题()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A张伟B丁丁C东东D无法确定

单选题张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张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参加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张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养父母离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消除B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不享有继承权C继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继承权D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其子女之间发生继承关系

不定项题下列()说法是正确的。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赠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