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合并的方案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已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对于甲公司向A公司设定的财产担保,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叫理由。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6年7月,监事张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2)2017年5月,总经理刘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0万股卖出。(3)2017年8月,董事陈某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8年10月将其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全部卖出。(4)2017年10月,公司拟向B公司进行投资,其中,公司的董事王某是B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投资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王某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其余8位董事均出席了该次董事会会议,除2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此项的决议。(5)2019年1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并于2019年5月,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6)2019年8月,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李某同公司进行了一笔交易,获利100万元。经查,公司章程对此无相关规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对B公司的投资决议?并说明理由。(5)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月公司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得收入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福明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8年1月25日,福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某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情况,向董事会秘书赵某提出在当期实施股票“高送转”的利润分配动议。赵某起草了《高送转预期利润分配预案》等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但由于董事会对具体实施方案存在较大分歧,未能形成有效决议,该方案未予披露。孙某为赵某好友。2018年1月底,孙某在一次商业宴会上向赵某打听福明公司2017年度业绩和利润分配情况。赵某告知孙某“业绩不错,可能会做‘高送转’,但董事会还没通过,具体还不好说”。得此答复后,孙某于2018年2月2日买入福明公司股票。2018年2月5日,赵某根据董事会意见修改了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福明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以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2元红利。3月1日,福明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赵某将“高送转”信息告知妻子程某。随后,程某又将该信息转告福明公司股东王某。王某遂通过其控制的越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中旬多次买入福明公司股票。此前,王某已持有福明公司2%的股份,越野投资不持有福明公司股份。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福明公司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孙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抗辩:福明公司的“高送转”方案在2018年1月底时董事会尚未通过,赵某于2月5日才修改“高送转”方案,孙某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故其买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认定王某与越野投资在2018年2月购入福明公司股票时,构成一致行动人,购入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5.9%,未按规定履行重大持股信息披露义务。王某在内幕交易调查中未对自己的买入行为给出正当理由,但辩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高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构成内幕信息?并说明理由。(2)赵某告知孙某“可能会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3)福明公司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4)福明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公告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5)孙某关于其“在2月2日买入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程某告知王某“福明公司将做‘高送转’”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7)王某所称“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收购,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假设2010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08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09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09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09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09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0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08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9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8年7月,监事张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1万股卖出。 (2)2009年5月,总经理刘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10万股卖出。 (3)2009年8月,董事陈某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0年5月将其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全部卖出。 (4)2009年10月,公司拟为B公司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的董事王某是B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有关表决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王某予以回避未参加表决,其余8位董事均出席了该次董事会会议,除2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对外,其他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5)2010年1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2010年2月,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于同年5月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 (6)2010年8月,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李某同公司进行了一笔交易,获利100万元。经查,公司章程对此无相关规定。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并说明理由。 (5)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同年5月公司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得收入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对洪流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1日受理破产申请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什么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什么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什么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什么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A公司与B建材公司之间未审结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监理单位是否会接收乙公司的索赔申请?本次事件应如何正确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建设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董事张某、董事会秘书张某的行为是否对本次配股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甲公司配股的承销方案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配股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假设2012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认为提出申请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有一位保证人提供了保证,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完全可以清偿其债务,本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东方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产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10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11年2月,东方公司放弃了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11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11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11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用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2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0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后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1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称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有连带责任保证不具备破产原因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东方公司前董事的行为,管理人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5)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的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对于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发生破产原因后领取绩效奖金及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领取工资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A公司拒绝乙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之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