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二王”
名词解释题
“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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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早年丧妻,留有二子,王虎和王豹。长子王虎与钟晓结婚,生育二子王青、王山。次子王豹与李玲结婚,育有一子王牛牛,一女王妞妞。1985年6月9日王虎病逝,钟晓携二子改嫁,但仍一直对公公王某尽主要赡养义务。1989年11月23日,王豹与王某驾驶汽车外出旅游,途中汽车坠入山崖,二人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经查,王某有遗产18万元未立遗嘱。现钟晓与李玲为继承遗产发生争议。根据继承法原理, 李玲最终可分()A.2万元B.3万元C.4万元D.6万元
: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2005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二因比老王早去世,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B.虽然王二遇车祸而死,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老王未作处分的财产C.王一的女儿可行使王一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D.王二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王二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王大、王二二人系同胞兄弟,其父死后,留下一套房子和10万元的存折。兄弟二人为遗产之事引起纠纷,王大为人十分霸道,和其妻商量,欲独占财产,王二自然是不依。于是,在一次争执中,王大将王二打伤。王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王大,控告王大对其人身权利造成损害,同时提出遗产继承一事,要求法院一并解决。问:王二的诉讼请求是否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处理?为什么?
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查询职工表中"王二"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放在数组A中,应使用SQL语句A.SELECT * FROM 职工 WHERE 姓名= "王二" INTO ARRAY AB.SELECT * FROM 职工 INTO ARRAY A WHERE 姓名= "王二"C.SELECT * FROM 职工 WHERE 姓名= "王二"TO ARRAY AD.SELECT * FROM 职工 WHERE 姓名= "王二"TO A
村民王某与刘某二人在河边卖鸭蛋,忽然听到河对岸有人喊抓贼,同时看到黄某从河对岸涉水过来。王某随手拿起木棍向黄某打去,黄某内心害怕,就掏出1200元,表示只要不打自己就把偷来的钱给王刘二人。王某拿走1200元,并强行对黄某进行搜身,又搜出400元。黄某说这400元是自己的钱,但王刘二人置之不理。黄某躲起来后,河对岸追赶小偷的人问王刘二人是否看到有小偷,刘某谎称小偷已经朝某方向逃离。追赶的人走后,王刘二人放走了黄某,平分了1600元。对于王、刘二人对追赶黄某的人指错方向的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包庇罪B、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C、由于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结束,故王、刘二人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的帮助犯D、王、刘二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村民王某与刘某二人在河边卖鸭蛋,忽然听到河对岸有人喊抓贼,同时看到黄某从河对岸涉水过来。王某随手拿起木棍向黄某打去,黄某内心害怕,就掏出1200元,表示只要不打自己就把偷来的钱给王刘二人。王某拿走1200元,并强行对黄某进行搜身,又搜出400元。黄某说这400元是自己的钱,但王刘二人置之不理。黄某躲起来后,河对岸追赶小偷的人问王刘二人是否看到有小偷,刘某谎称小偷已经朝某方向逃离。追赶的人走后,王刘二人放走了黄某,平分了1600元。对于王、刘二人拿走黄某400元的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B、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C、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非法搜查罪D、王、刘二人的行为成立招摇撞骗罪
案情:王一、王二外出游玩,向王三借进口相机一部。回来天色已晚,王一遂将相机带回家,打算第二天再还。当晚,王四到王一家做客,见此相机,爱不释手,定要以3000元买下,王一见财起意,遂卖之。数日后,王四手头钱紧,向王二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王二见此相机,甚为眼熟,便问从何来,王四答从王一处购得,王二心头雪亮,但因价格便宜,遂不动声色,将之买下。王二买得后甚是喜爱,将自己心爱的玉石镶嵌其上。一日,王二去香山游玩,不慎将相机丢失,被同在香山赏红叶的王五拾得。王五在现场等候了一会,未见失主,遂回家。次日王五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1000元”。王五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相机,便携带相机找到王二。在王五向王二请求酬金时,被王二拒绝。于是,王五拒绝交付相机,王二威胁要以“侵占罪”到公安机关报案,双方争执未果。王五一怒之下将相机带回家,交给8岁儿子带到学校去拍“奥运笑脸”。上学途中,该相机丢失被X捡到,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王六以2万元购得,一年后,王二、王三知道相机在王六处,遂要求王六返还,此时,距离王三失去相机已整整两年过去了。问题:1.基于王一将相机卖与他人的事实,王三可以对王一提起何种之诉?2.王四可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3.王二以2000元价格从王四处购得相机,请问能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为什么?4.王二买得手机后将其玉石镶嵌其上,请问:该行为是否属于所有权取得方式中添附之一的加工?5.在王五向王二请求酬金时,被王二以王五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无偿返还为由,拒绝给付酬金,请问,王二的抗辩是否有效?为什么?6.王五儿子丢失了相机,王五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7.现在王二、王三和王六就该相机的归属发生争执,请问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8.假设王五儿子丢失的相机被人拾得并交给失物招领处,经公告无人认领,公告期满,招领处将相机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王七,现在王二对该相机主张权利。法院该如何判决?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设关系数据库中的一个表S的结构为:S(SN,CN,grade),其中SN为学生名,CN为课程名,二者均为字符型grade为成绩,数值型,取值范围0~100若要更正王二的化学成绩为85分,则可用以下哪条语句进行更新()A、UPDATESSETgrade=85WHERESN=’王二’ANDCN=’化学’B、UPDATESSETgrade=85WHERESN=王二ANDCN=’化学’C、UPDATEgrade=85WHERESN=’王二’ANDCN=’化学’D、UPDATEgrade=’85’WHERESN=’王二’ANDCN=’化学
单选题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B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C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D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多选题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B因王一、王二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王一、王二可以修缮C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D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问答题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多选题在二审中,关于原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王甲和王乙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B王甲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王乙作为原审诉讼地位列明C王甲作为二审原告,王乙和潘某作为二审被告D王甲和王乙作为二审原告,潘某作为二审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