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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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会同东区分局于8月14日在东区陈某某家将陈某某、柯某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经初步审查,陈某某、柯某某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陈某某多次容留柯某某在其住处吸食毒品。警方随后在陈某某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警方连续工作,于次日凌晨在西区一小区内将涉嫌向陈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大麻11克。问:陈某和宋某某分别构成什么罪?柯某某呢?
原告邓某某成家后,因家中无住宅,写了建房申请书,于2018年4月29日以邮寄挂号信的形式,递交给被告宁乡某村委会。被告村委会收到上述申请后,未审批盖章也没有向原告出具不予审批的书面答复意见。原告邓某某以宁乡某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将宁乡某村委会诉至宁乡法院,请求判令确认村委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村委会履行建房审批的法定职责。
护士在书写日间病室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的内容是A.3床,某某,于上午10时入院B.5床,某某,于下午3时转科C.8床,某某,于上午9时手术D.12床,某某,于下午手术E.19床,某某,病危,治疗护理过程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某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王岁儿子王某拣到了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谈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上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说看跑进王某某的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拣提包归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小许骑自行车出发24分钟后,小李开车去追,在距出发地8千米追上小许,然后开车返回出发地,返回后又立刻再次去追小许,追上时恰好离出发地16千米。小李开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A.20B.30C.40D.50
一人准备骑自行车从甲地去乙地,出发时计划了一下,慢速骑每小时走10千米,下午一 点才能到;快速骑每小时走15千米,上午十一点就能到。最好中午,12点到,每小时骑()千米。A.12.5B.13.75C.12D.10
护士在书写日间病室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的内容是A、5床,某某,于下午3时转科B、8床,某某,于上午9时手术C、12床,某某,于下午应招手术D、19床,某某,病危。治疗护理过程E、3床,某某,于上午10时入院
会骑自行车的人比不会骑自行车的人学骑三轮车更困难。由于习惯于骑自行车,会骑自行车的人在骑三轮车转弯时,对保持平衡没有足够的重视,据此可知骑自行车()。A、比骑三轮车省力。B、比三轮车更让人欢迎。C、转弯时比骑三轮车更容易保持平衡。D、比骑三轮车更容易上坡。
问答题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问答题原告许静的母亲马树芳与被告许马宝结婚后,生有:女,长女许宁.次女许静,是一对孪生姐妹。2001年2见,被告许马宝与马树芳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协议:许静随被告许马宝生活,许宁随马树芳生活。原告许静自随被告许马宝生活后,被告对原告的生活、学习是很关心的。2002年7月,被告许马宝再婚,此时许静已1l岁。为了处理好家庭关系,使许静安心读书,许马宝决定将许静送到北京随祖父母一起生活,并在北京读书。许静不愿去北京.认为和姐姐是双胞胎,不能分开,并且去了北京,见不到母亲,会想念母亲。被告定要坚持将许静送北京读书,许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改变抚育关系,要求将自己判随母亲一起生活。 问:(1)在本案中,一、二审法院对许静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均判决予以变更,即许静改随其母生活,是否正确 (2)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单选题护士在书写日间病室交班报告时,首先应写的内容是( )A3床,某某,于上午10时入院B19床,某某,病危C8床,某某,于上午9时手术D12床,某某,于下午4时分娩E5床,某某,于下午3时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