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题目列表
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商标注册专用权人的使用权的效力范围是()A、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B、将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核定的商品或类似商品上C、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近似的标志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D、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近似的标志使用在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注册商标进行争议应当符合()条件。A、申请真正眼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B、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被争议人之注册上班4的核准注册日C、申请争议的时间为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D、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甲于1999年8月2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靴、鞋等商品上,乙于1999年12月4日就其商标“猎峰”申请注册使用在第25类的拖鞋上。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决定甲乙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应依据的原则是()A、自愿注册原则;B、注册原则;C、先申请原则;D、先使用原则。
()不能享有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A、公约的成员国国民B、电影制片人的总部位于成员国境内,该电影作品的作者C、非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但作品首次在公约成员国出版的人D、不是成员国国民,但在成员国有临时住所的人
商标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