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供电企业清偿后,被损坏的家用电器归谁所有?
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供电企业清偿后,被损坏的家用电器归谁所有?
相关考题:
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居民客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4条)A、24B、48C、72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损坏的家用电器经()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由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A、电力管理部门指定B、供电企业指定C、电器厂家指定D、供用电双方认可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380V电压供电的用户,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
根据《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查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款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受害居民用户所有。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因供电企业责任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及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A、型号B、名称C、数量D、使用年月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因供电企业责任对损坏的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应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