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成都的,结婚时候办了生育服务证,结果不慎丢失。现已怀孕,不知怎么办?能否补办?
双方都是成都的,结婚时候办了生育服务证,结果不慎丢失。现已怀孕,不知怎么办?能否补办?
相关考题:
小杨是河南人,在上海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四川女孩小丁,两人相处久了,互生好感,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继续留在上海,现在小丁怀孕了,两人可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A.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B.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C.小杨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D.小丁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A.双方的户口簿B.双方的身份证C.结婚证D.陈某的婚育证明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的证明材料有()A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B夫妻双方的《结婚证》;C《婚育证明》或者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过中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D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E夫妻双方从业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的证明。
多选题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城镇居民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A双方的户口簿B双方的身份证C结婚证D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多选题李某,男,25岁,甲市乙乡人,在丙市某企业打工时与丁市城镇居民陈某结婚。两人此前均未生育,婚后不久陈某怀孕。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李某夫妇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2012年真题]A双方的户口簿B双方的身份证C结婚证D陈某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E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李某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问答题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几个月到女方单位所在地领取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