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A、电力安全工作规程B、安全生产法C、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电力法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
- A、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 B、安全生产法
- C、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 D、电力法
相关考题:
26.工作票所列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专责监护人基本条件是()。 A.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书面公布B.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安全规程的人员,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C.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D.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安全规程的人员E.工作票所列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专责监护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规程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6.3.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6.3.10.1 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部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6.3.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部分,经车间(工区、公司、中心)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6.3.10.3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车间(工区、公司、中心)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维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 ;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6.3.10.4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部分的人员。
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通信系统情况、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工作能力,并经电力通信运维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电力通信运维部门备案。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经验、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A、工作B、作业C、检修
单选题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配电安规》,并经()批准的人员担任。A工区(车间)B单位C上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