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女,26岁,干部,1996年4月20日就诊。 主诉:右乳房肿痛3天。患者产后1O天。近3天来,右乳房肿胀疼痛、伴恶寒发热,胸闷不舒,口渴。 查:右乳房肿胀,皮色微红,压痛明显,舌质淡红,苔薄黄,脉弦数。

王某某.女,26岁,干部,1996年4月20日就诊。 主诉:右乳房肿痛3天。患者产后1O天。近3天来,右乳房肿胀疼痛、伴恶寒发热,胸闷不舒,口渴。 查:右乳房肿胀,皮色微红,压痛明显,舌质淡红,苔薄黄,脉弦数。


相关考题:

1月26日某村村民刘某某无视政府禁令,从家中出发准备前往亲戚家串门,行至路口,遇在该处设置的疫情防控检查岗时,现场执勤干部张某某和执勤警察对刘某某进行劝返,刘某某和执勤警察及干部进行纠缠,使用暴力拒不配合,并对执勤干部进行辱骂。刘某某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如果赵某某与王某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新叶公司就其与王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赵某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某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王岁儿子王某拣到了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谈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上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包子钱。"说看跑进王某某的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拣提包归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问题: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6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 ,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审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向某某,女,29岁,营业员,1996年5月12日就诊。 主诉:右乳房肿痛7天,伴高热2天。患者产后11天,近7天来,有乳房肿胀,疼痛,自服"消炎药",症状未缓解,且右乳房肿胀增大,疼痛加剧,并出现高热,口渴。 查:右乳房皮色掀红,结块中央渐软,按之有波动感。舌红苔黄,脉滑数。

患者。28岁,女性,产后第26天,主诉畏寒发热伴右乳疼痛3天,查右乳局部皮肤红、肿、痛,局部皮肤表面有脱屑,腋窝淋巴结肿大、压痛。问:患者患了何病()A、右乳急性化脓性乳腺炎B、右乳结核性炎C、右乳炎性癌D、右乳囊性增生囊内出血E、右乳纤维腺瘤伴腺瘤内出血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赵某某与王某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新叶公司就其与王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赵某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王某,男,汉族,1957年3月4日生,××省西门市人,无前科劣迹。王某某,女,汉族,1990年5月3日生,××省西门市人,西门市第一中学学生,系王某之女。张某,女,汉族,1958年6月15日生,××省汪清县人,无业,系王某之妻。王某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某经常打骂虐待。2007年1月3日,王某对王某某强奸2次。王某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殴打后自杀未遂。2007年2月27日深夜,王某钻入王某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某不从。王某便回自己被窝。凌晨4时许,王某又钻入王某某被窝,王某某奋力反抗。王某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某大声对王某的头部和身体拳打脚踢,王某奄奄一息,口喊告饶。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某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某,王某某取绳子将王某的手、脚结结实实捆住,母女二人仍不解气,商量弄死王某。后王某某让张某取来锤子,王某某用锤子击打王某头部致其死亡。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某公安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讯问时,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张某陪同接受讯问。办理此案的派出所讯问王某某时,安排其母亲张某在场,该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某某省某某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某某,某某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某,某某市政府原副市长崔某某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被查处。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某某同志担任某某市委书记期间。某某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某某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某某同志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这样处理是因为()。A、对3名厅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连带责任。B、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C、本人涉嫌有违纪违法问题。D、对3名厅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负直接责任。

某工艺美术学院接受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本校教师研制某轮船模型,由副教授张某某、高级工程师王某某负责制定修改设计方案,雇请某木器厂工人黄某绘制了模型外观图,制成了轮船模型。此后,上级单位召开了审定会,确定该轮船模型的研制单位为该工艺美术学院。同年,学校确定由张某某、王某某组织撰写有关模型研制、创作过程的论文。张某某、王某某即各自着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将自己执笔写成的两篇论文初稿,均署名王、张二人,送张某某会稿,张将文字略作修改后提出将两篇论文合并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议将两篇初稿合为一篇,署名为王、张、黄三人,提交学术会议发表,并投寄它刊发表,且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获三等奖。王某某又将该论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发表。张某某对王某某自行将合作作品投稿、评奖,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独得稿酬不满,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木器厂职工黄某以曾为研制轮船模型绘制外观图为由,要求确认为研制组成员。现问:轮船模型是否有著作权?如果有,著作权应归谁所有?

2013年8月7日,某市发改委党组书记王某某在西虹宾馆公款宴请前来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单位领导,花费2210元。王某某违反了公务接待规定,该市纪委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宴请费用。()

刘某某的女朋友魏某某意外怀孕,刘某某便找到他的好友,某著名医科大学就读研究生的王某为其女朋友做堕胎手术。但手术过程中魏某某突然大出血,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王某手无所措,由于挽救不及时,致使魏某某因流血过多而死亡。下列选项中,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不正确的是:()A、医疗事故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非法行医罪D、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王某2008年在A券商开立了证券账户并与A券商建立了委托交易关系,因投资不慎在2010年清仓不再进行证券投资,王某的弟弟王某某为某基金公司基金管理经理,在知晓王某不再投资证券市场后向王某提出借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投资,王某应如何处理?()A、出借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给王某某使用B、出借证券账户给王某某使用,但不出借资金账户给王某某使用C、王某再次进行证券投资,与王某某共同使用证券账户D、不出借账户给王某某使用,并告知王某某应当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则和基金管理人的职业操守

案例:贷款诈骗案  基本案情: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王某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及其他虚假申贷材料,单独或伙同朱某某在K银行和H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在陈某、周某等其余6名犯罪人员协助下,累计骗取2家银行贷款30笔,共计人民币1002万元。经法院认定,上述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其中,王某某贷款诈骗30起,诈骗数额1002万元,属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2万元;朱某某参与诈骗20起,诈骗数额695万元,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陈某、周某等6人明知王某某、朱某某使用假证骗取银行贷款而为其帮助,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判处6年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作案手段:本案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成立公司,“搭建平台”。2005年至2007年期间,王某某分别以本人以及朱某某、陈某、周某名义登记注册四家公司,均由王某某实际控制;第二步,制造假象,“创造条件”。为制造公司业务繁荣、资金流量大的假象,王某某等人通过一系列虚假贸易放大资金流量,密切与银行的业务联系。第三步,提出申请,“出示房产”。王某某、朱某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租用房产的信息伪造虚假房产证明提供给银行骗取贷款。第四步,办理登记,“抵押房产”。在办理房产登记时,王某某等人谎称在房产管理部门有熟人,支开或绕开银行相关经办人员,将事先伪造好的房产他项权证提供给银行,满足银行放款条件。  损失及影响:本案中,王某某等犯罪分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骗取多家银行贷款,案件金额巨大,影响恶劣,银行损失惨重。其中,K银行被骗贷款23笔,金额664万元,H银行被骗贷款7笔,金额338万元。案发前,K银行在向王某某等人追讨贷款未果后,为了掩盖工作失误带来的影响,避免形成案件,竟然与王某某等人商定由该行相关工作人员代为还款或介绍他人借款给王某某还贷,并由王某某出具借据予以认可。经过上述处理后,王某某尚欠K银行22.1万元,虽然表面上该行的损失减少到了最小,但实际上王某某等人并未归还一分钱,只不过是银行将损失进行了转嫁。对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措施。

单选题1989年7月,由于该采石厂在出事故地点的开采处已经形成明显伞檐,王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原开采点和出事地点两处之间进行开采,就通知李某某停采,李某某拒不执行,王某某认为李已承包,没有强行制止,8月中旬,在出事地点发生过一次坍塌事故(没有伤人),出现了明显的事故预兆,王某某再次指出出事地点不安全,让李某某转移到别处开采。但李某某不听指挥继续开采,造成10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的重大伤亡事故。根据上述事实,露天开采应遵循()的开采顺序。A自上而下B自下而上C自中间向两边

问答题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赵某某与王某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新叶公司就其与王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赵某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赵某某胜诉,赵某某申请执行,新叶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新叶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赵某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

问答题案情介绍: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问答题王某某.女,26岁,干部,1996年4月20日就诊。 主诉:右乳房肿痛3天。患者产后1O天。近3天来,右乳房肿胀疼痛、伴恶寒发热,胸闷不舒,口渴。 查:右乳房肿胀,皮色微红,压痛明显,舌质淡红,苔薄黄,脉弦数。

问答题王某某,女,50岁。主诉:发热一周。现病史:一周前因受凉,渐起恶寒发热,微汗出,前医以银翘散不效,伴头痛,颈项酸软,鼻塞,干呕,口不渴,二便调。检查:舌淡红,苔薄白,脉浮弱。体温37.5℃,皮肤湿润。请写出中医诊断、证型、证候分析、治法、方药。

问答题向某某,女,29岁,营业员,1996年5月12日就诊。 主诉:右乳房肿痛7天,伴高热2天。患者产后11天,近7天来,有乳房肿胀,疼痛,自服"消炎药",症状未缓解,且右乳房肿胀增大,疼痛加剧,并出现高热,口渴。 查:右乳房皮色掀红,结块中央渐软,按之有波动感。舌红苔黄,脉滑数。

问答题原告许某某于1998年5月19日上午骑三轮车去天地商店,将12380元装在一红色女式提包内,放在车上。许某某骑车至商店后,发现提包丢失,便返回顺路寻找。期间,邻人赵某某告知原告,他看见本案被告王某某的五岁儿子王某拣到了提包。邻人杨某某也看见王某某的儿子拣到一红色女式提包。原告多次找王某某讨要丢失的提包,并答应可以给几千元酬谢,但是,王某某拒不交还其儿子王某拣到原告丢失的提包。在这之后,原告又一次向被告讨要提包并将对话偷偷录了音。庭审中,原告出示了这盒录音带。并有证人赵某某出庭作证称:"我是王某某的西邻居。5月19日上午7时许,我正在抹墙,听到王某某的儿子王某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这时,我爬在墙头看见王某拎着一个红色女式提包。"另外,原告还当庭出示了证人杨某某的证言:"5月19日早上,我在光明胡同王某某家附近,看到一个小孩喊:’爸爸,我拣到一兜子钱。’说着,跑进王某某院子里。装钱的包是红色女式提包。"王某某对上述证人的证言未提出不同意见。法院最后判令被告将所捡提包返还原告。根据本案的情况,请说明录音资料的效力如何?

判断题2013年8月7日,某市发改委党组书记王某某在西虹宾馆公款宴请前来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单位领导,花费2210元。王某某违反了公务接待规定,该市纪委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宴请费用。()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