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制度。
()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制度。
相关考题:
()的家族制度采取父系制,大家族之中包括三世代的亲属与两世代的配偶群。在家族中以男性尊长为家长,父死后叔父或长子继承家长权。无叔父也无长子的,长女可执行家长权。长子或幼子婚后,仍与父母共同居住,其他儿子婚后则分居另住。家族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如要分家只给少许财产,主要财产仍保留在本家族。A、赛夏人B、排湾人C、雅美人D、泰雅人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优于资格,而终不以此易彼者,盖惧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弊将不可胜穷。”王国维这段话的主要说明了()A、嫡长子继承制的特点B、嫡长子继承制是历史的继承C、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D、嫡长子继承制的优越性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优于资格,而终不以此易彼者,盖惧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弊将不可胜穷。”这段话意在揭示()A、指出嫡长子继承制的弱点B、嫡长子继承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C、嫡长子继承制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D、没有比嫡长子继承制更好的权力交接制度
问答题赵某立一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幼子,并经公证。不久因病卧床,赵某又自书一遗嘱,长子、幼子各一半。不久,与长子争吵.长子离去,次女侍候。病危时找来邻居、街道干部、亲友等三人,立口头遗嘱,次女、幼子各一半。赵死后,三人争议:幼子要全部,长子要一半,次女也要一半。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名词解释题嫡长子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