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周某涉嫌受贿罪,潜逃至美国,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之前,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向周某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  )A公告送达方式B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司法协助方式C有关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D周某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多选题
周某涉嫌受贿罪,潜逃至美国,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之前,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向周某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  )
A

公告送达方式

B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司法协助方式

C

有关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

D

周某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参考解析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9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相关考题: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A.直接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B.委托某基层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C.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D.将该民事传票退回甲国驻华使馆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1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3题)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莱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建酎,被告宋菜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该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但在一周后才发送判决书B.该人民法院定期宣判该案,宣判后次日发给判决书C.该判决书送达至陈某住所地时,得知陈某已去外地打工,只有其妻昊某在家,法院便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陈某送达判决书D 该判决书送迭至王某住所地时,王某已因另一案被劳动教养,法院便通过王某所在的居委会转交送选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下列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送达范围包括向住所地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B送达的司法文书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与诉讼相关的文书C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D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后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经受送达人同意,以下哪些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 )A.起诉状副本 B.答辩状副本C.开庭通知 D.调解书

2008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银行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的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受送达人同意,以下哪些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送达:( )A.起诉状副本 B.答辩状副本C.开庭通知 D.调解书

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法院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是正确的B.法院缺席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C.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D.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吴某不服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起诉至法院,其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吴某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A、一概不予准许B、应当予以准许C、理由正当可以准许D、在被告同意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王某17周岁时涉嫌抢劫罪被抓获,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正好满18周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安机关讯问王某时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B、对王某可以不公开审判C、如王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其犯罪记录应当封存D、王某如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单选题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8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单选题201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单选题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某以栗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甲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栗某拒不签收判决书,甲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乙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吴某送达开庭传票,吴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丙法院在审理阚某和时某借款纠纷时,委托时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赵某同意,丁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单选题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单选题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对李某进行刑事处罚时不适用死刑B该案件不应公开审理C对李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李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问答题被告人王某,男,25岁,某工厂工人。由于不满妻子叶某生下一个女儿,经常对其打骂,终于叶某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王某。王某恼羞成怒,更是变本加厉,无奈之下,叶某跑到法院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谢某见状,十分气愤,于是决定立即拘传王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出警告。为此,谢某填写了拘传票,由法警将王某拘传到法庭,然后关在法庭的被告候审室内。第二天下午,审判员谢某对其进行了审问、批评,在王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后,将其释放。该案中,审判员谢某对王某采取的拘传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多选题王某涉嫌贪污罪,潜逃至加拿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A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B检察院对王某的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C符合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D王某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王某未按要求到案的

多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受送达人李某拒绝接收起诉状副本,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因怕得罪李某,也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送达人可将起诉状副本留在李某住所并拍照记录送达过程后,即视为送达B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以便公告送达,上述行为完毕后即视为送达C法院向当事人本人送达调解书,经当事人本人同意后,可以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D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多选题以下哪种情形下,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A潜逃美国的王某涉嫌间谍罪,情节严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B潜逃日本的马某涉嫌电信诈骗,数额巨大,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C赵某受贿10万元,经查,其潜逃到新西兰D张某被执行死刑后,法院发现新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重新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