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该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但在一周后才发送判决书B.该人民法院定期宣判该案,宣判后次日发给判决书C.该判决书送达至陈某住所地时,得知陈某已去外地打工,只有其妻昊某在家,法院便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陈某送达判决书D 该判决书送迭至王某住所地时,王某已因另一案被劳动教养,法院便通过王某所在的居委会转交送选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但在一周后才发送判决书

B.该人民法院定期宣判该案,宣判后次日发给判决书

C.该判决书送达至陈某住所地时,得知陈某已去外地打工,只有其妻昊某在家,法院便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陈某送达判决书

D 该判决书送迭至王某住所地时,王某已因另一案被劳动教养,法院便通过王某所在的居委会转交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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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张某因发生纠纷互殴,致张某轻伤,当地公安分局经调查,作出对王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王某赔偿张某2000元医疗费。王某向上级公安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公安分局的决定,让王某赔偿张某l000元。王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认为赔偿额过多,变更为赔偿500元。问:(1)王某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谁为被告?(本题2分)(2)人民法院能否作出这样的判决?为什么?(本题3分)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赵某向陈某借_手机使用,后来陈某向赵某讨要时,赵某表示早就已经将手机还给陈某了,两人因此发生了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庭只需指派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无需指派书记员B.法庭当庭审判,告知当事人自己来领取裁判文书,法院将不去送达C.法庭告知当事人自己来领取裁判文书的,如果赵某没有来领取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公告送达D.如果法庭开庭后决定定期宣判,陈某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参加宣判,可以在定期宣判前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陈某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他

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B.若某县法院进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时提出抗诉

赵某向陈某借一手机使用,后来陈某向赵某讨要时,赵某表示早就已经将手机还给陈某了,两人因此发生了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庭只需指派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无需指派书记员B.法庭当庭审判,告知当事人自己来领取裁判文书,法院将不去送达C.法庭告知当事人自己来领取裁判文书的,如果赵某没有来领取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公告送达D.如果法庭开庭后决定定期宣判,陈某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参加宣判,可以在定期宣判前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陈某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他

如果经法院追加,张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有:( )A.在诉讼中,张某发现本案的管辖法院没有管辖权,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B.经法院调解,陈某需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陈某、王某签收调解书后,张某拒绝签收,该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C.经法院调解,张某需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张某、王某、陈某三人签收调解书后,张某不得提起上诉D.法院若判决无独立请求权人张某承担责任,需经张某的同意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玉某3000 元医疗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履行,而陈某于判决书生效10 日后仍未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可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 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王某可于判决书生效第10 日起2 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C.执行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陈某未接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D.执行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陈某来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两年的财产情况

王某与张某因发生纠纷互殴,致张某轻伤,当地公安分局经调查,作出对王某拘留l5天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王某赔偿张某2000元医疗费。王某向上级公安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公安分局的决定,让王某赔偿张某1000元。王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认为赔偿额过多,变更为赔偿500元。问:(1)王某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谁为被告?(2)人民法院能否作出这样的判决?为什么?

张某、王某、高某分别于2010年11月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双方发生了纠纷,张某、王某于2011年5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 合同无效,要求被告甲公司返还张某、王某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 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高某为共同原告, 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甲 公司分别返还张某、王某、高某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1.5万元。双方均不服 一审判决,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张某、王某、高某 作为上诉人,甲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中,张某、王某、高某认为甲公司 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 元。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甲公司因擅自使用张某、王某、高某的照片,向张某、王某、高某各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甲 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请指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2.如何评价一审判决,并说明理由。3.请指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4.如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并说 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