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刑事处罚D撤职处分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罚
D撤职处分
参考解析
略
相关考题: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 )给予行政处分。A.自治区人大机构正职负责人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C.直辖市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D.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E.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哪些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读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 )。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刑事处罚D.撤职处分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行政处分B.降级、降职处分C.记过处分D.警告处分
制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针对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而制定的。A、失职、渎职B、违法C、滥用职权D、玩忽职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 )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 )、( )、( )、( )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 )给予行政处分。A、自治区人大机构正职负责人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C、直辖市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D、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E、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的防范、发生,依照相应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领导责任。A、特大火灾事故B、特大交通安全事故C、爆炸物品特大安全事故D、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E、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刑事处罚D、撤职处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依照本规定给予();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行政处分B、降级、降职处分C、记过处分D、警告处分
单选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领导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A季度,正职负责人B半年,正职负责人C季度,负责人
单选题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刑事处罚D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