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达明塑钢厂和明远技术公司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专利技术投资成立万海达明建材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主体投资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假定所有投资主体均为内资企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明建材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应如何确定各投资主体投资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要求计算具体数额)

2018年7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达明塑钢厂和明远技术公司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专利技术投资成立万海达明建材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主体投资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



假定所有投资主体均为内资企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明建材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2>、应如何确定各投资主体投资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要求计算具体数额)


参考解析

解析:【1】 (1)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
①增值税
营改增后,以房地产投资入股,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征收增值税。
②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公司以开发产品(房产)对外投资,发生所有权转移,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③企业所得税
应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可以分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海奥装饰公司用货币资金投资,不涉及税款缴纳。
(3)达明塑钢厂以外购的钢材对外投资
①增值税: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②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可以分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明远技术公司以专利技术对外投资
①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
②企业所得税: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
a.可选择5年内均匀递延纳税;
b.也可选择投资入股当期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计算缴纳所得税。
【2】 (1)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
增值税:以投资确认的不含增值税公允价值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以投资确认的不含增值税公允价值扣除账面价值和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作为该投资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
(2)达明塑钢厂
增值税:以投资确认的不含增值税公允价值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以投资确认的不含增值税公允价值扣除账面价值和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的余额,作为该外购钢材对外投资的应纳税所得额。
(3)明远技术公司
增值税: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以投资确认的不含增值税公允价值扣除账面价值的余额,作为技术成果对外投资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考题:

位于某市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年度开发建设办公楼一栋,12月与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将办公楼销售给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销售金额共计1200万元。合同载明,外商投资企业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货币资金900万元,另将一块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的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100万元、基础设施费50、建筑安装工程费4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120万元、销售费用6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原取得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200万元,相关税费10万元。(说明: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要求: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缴纳的印花税。(2)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3)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为办公楼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的扣除项目金额。(5)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的增值额。(6)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7)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8)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9)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金额。(10)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某市金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万海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合同,万海公司将其拥有的一栋大厦及其土地使用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台公司,金台公司按合同的规定支付了价款。在该大厦交付金台公司使用前,宏松公司向万海公司提出愿意以2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大厦,万海公司立即与宏松公司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协助宏松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由此金台公司与宏松公司对大厦及其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1)金台公司与宏松公司谁可拥有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2)若宏松公司尚未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万海公司可否因此主张其与宏松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伺尚未生效?(3)若该幅土地使用权系万海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则万海公司与宏松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4)若该幅土地之使用权是万海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但万海公司并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为出让方的某市人民政府可否主张金台公司与万海公司之间以及宏松公司与万海公司之间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均无效?其诉讼地位如何列明?

中外合资企业明耀公司经工商局登记依法成立,核准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特种灯泡,广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2004年5月,该公司的股东单位之一东方公司职员杨某知道山东泰安公司有一批三合板待销,同时得知保丽板厂急需三合板。后明耀公司中方股东单位的会计刘某、黄某、张某,以明耀公司的名义持公司公章分别与山东泰安公司和保丽板厂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同保丽板厂约定:预付定金到位后25天内交货,以汇票结算。保丽板厂先预付定金30万元,货到付余款。如有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金3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004年6月22日。合同签订后,加盖明耀公司的公章。后黄某发现山东无货,遂通知保丽板厂该情况,望其见谅,并将30万元定金交还给保丽板厂。保丽板厂拒收30万元汇票,并于2004年6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1.明耀公司和山东泰安公司、保丽板厂超越其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刘某、黄某、张某属于明耀公司股东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以明耀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能否产生对外效力,明耀公司是否应对其行为负责?3.保丽板厂在要求明耀公司赔偿时,能否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支付赔偿金?4.该案中明耀公司的违约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某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人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则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海润公司出售35%的股份后,昌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海润公司的影响是( )。A.追溯调整海润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5万元B.增加海润公司当期的投资收益1 260万元C.追溯调整海润公司的投资收益1 260万元D.追溯调整海润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6.25万元

针对业务(2)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6.5万元B.该公司不用缴纳营业税C.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D.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建海公司于2008年6月1日以300万元的价格,购入荣发公司10%的股份,作为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荣发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00万元,其中包括1~5月份实现的净利润200万元。2009年2月10日荣发公司确定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的50%分派现金股利。建海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其分得的现金股利作为追加投资。荣发公司分派现金股利后,建海公司对荣发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不考虑投资减值、相关税费,以及计提盈余公积)。A.290B.310C.320D.330

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担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在应该给付的款项内预先向另一方交付的一定金额。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一种情况属于定金( )。A李某做钢材生意,这段时间钢材非常紧俏,物资公司还要求用现金去提货,而且交款的当时是取不到货的。这次他要购买5吨螺纹钢,按照定价他交了14000元,直到一个月以后,他才取到所需的钢材B齐齐哈尔市的风华公司向内蒙古深达公司订购了38吨牛肉,由于买卖做得很大,深达是一个小公司,它的周转资金不够,难于收购到所需数量的牛肉,考虑到深达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尽快把生意做成,风华公司给深达公司预先支付了5万元C昌海公司与智明油厂签订了一份产销色拉油的合同,合同规定智明油厂应该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供给昌海公司80吨优质色拉油。在此期间,智明油厂发生了机械事故,致使该厂停产3个月。由于不能按期交货,智明油厂按合同规定给昌海公司赔款3万元D安泰贸易公司的副总经理在一次订货会上与某印染厂签订了一份购销亚麻丝的合同,合同总金额达780万元。根据双方的协定,印染厂应按合同金额的20%付安泰贸易公司156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诚意,但印染厂资金非常紧张,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东拼西凑地付了100万元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一宗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公司确定以自有资金、商品房预售和银行抵押贷款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来源,预计开发建设总投资6 000万元。目前,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开发投资1 000万元。该公司如转让该房地产开发项目,至少应再完成( )万元开发投资才能符合转让条件。A. 300B. 400C. 500D. 600

甲、乙、丙、丁四个公司分别出资500万、200万、200万、10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所有权归属和管理未作约定。关于该楼所有权和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丁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B、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平均承担 C、该楼所有权为共同共有 D、甲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A公司20×7年初按投资份额出资180万元对B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B公司股权比例的40%,采用权益法核算,A公司没有对B公司的其他长期权益,投资协议也未约定需要承担额外损失弥补义务。投资当年B公司亏损100万元;20×8年B公司亏损400万元;2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30万元。20×9年A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A.12B.10C.8D.0

2010年3月万保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奥装饰公司和达明塑钢厂分别以自行开发的房产、货币资金和外购的钢材投资成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并约定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问题:1.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万海达建材经营公司的行为,所涉及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应如何处理?2.应如何确定各投资主体投资业务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要求计算具体数额)

某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则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

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B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万元以上,才有可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A、500B、750C、1000D、1250

深圳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上市,解决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本金投入问题,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属于()。A、房地产开发投资B、房地产置业投资C、房地产间接投资D、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风险由()。A、客户自行承担B、证券公司承担C、客户和证券公司共同承担D、客户和证券公司按比例承担

单选题深圳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上市,解决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本金投入问题,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属于( )。A房地产开发投资B房地产置业投资C房地产间接投资D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单选题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单选题深圳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上市,解决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本金投入问题,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属于( )。A房地产置业投资B房地产间接投资C房地产开发投资D投资于房地产信托基金

问答题2002年5月,A省天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德公司”)与盛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在A省C市共同发起设立宏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宏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基公司”)的发起人,天德公司与盛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双方约定:1盛达公司投入价值500万元人民币的厂房和各种生产必需设备,天德公司投入流动资金300万元人民币;2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3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4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理注册登记由盛达公司方面负责。同年7月13日及8月10日,天德公司方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300万元投资款汇入盛达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会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程序完成后,盛达公司迟迟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活动。在此过程中,天德公司曾向盛达公司多次催问,仍然无果。2003年11月,由于盛达公司一直未注册和开展活动,且天德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要求盛达公司归还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天德公司遂以盛达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德公司诉称:由于盛达公司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直没有办理,致使宏基公司不能成立,因此所订协议无效,盛达公司应该退回其投资款300万元人民币。盛达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并未规定盛达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以,该协议至今仍为有效;天德公司要求全部退还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由盛达公司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问题:宏基公司在事实上是否设立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2002年5月,A省天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德公司”)与盛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在A省C市共同发起设立宏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宏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基公司”)的发起人,天德公司与盛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双方约定:1盛达公司投入价值500万元人民币的厂房和各种生产必需设备,天德公司投入流动资金300万元人民币;2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3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4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理注册登记由盛达公司方面负责。同年7月13日及8月10日,天德公司方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300万元投资款汇入盛达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会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程序完成后,盛达公司迟迟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活动。在此过程中,天德公司曾向盛达公司多次催问,仍然无果。2003年11月,由于盛达公司一直未注册和开展活动,且天德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要求盛达公司归还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天德公司遂以盛达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德公司诉称:由于盛达公司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直没有办理,致使宏基公司不能成立,因此所订协议无效,盛达公司应该退回其投资款300万元人民币。盛达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并未规定盛达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以,该协议至今仍为有效;天德公司要求全部退还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由盛达公司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问题:天德公司与盛达公司发起设立宏基公司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单选题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风险由()。A客户自行承担B证券公司承担C客户和证券公司共同承担D客户和证券公司按比例承担

单选题明轩公司依法分立为君昊、弘文两个公司,明轩公司分立之前欠天宇公司债务100万,明轩公司在分立时与天宇公司约定,天宇公司的100万债务由明轩公司分立后的君昊公司独自承担。天宇公司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天宇公司应该向()主张债权。A明轩公司B君吴公司C弘文公司D君吴公司和弘文公司

问答题台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收到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评估价值300万元;B公司以1栋厂房投资,确认价值200万元;C公司以1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要求:编制上述台基公司接受投资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明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2年至2015年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2年12月1日,明海公司与迅达公司签订协议,将自用的办公楼出租给迅达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10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收取(假定租金均按期收到),2013年1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此办公楼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账面原值为25000万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10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13年1月1日,明海公司按照15000万元确认了投资性房地产,并将收取的1000万元租金确认为收入。(2)2013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309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308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明海公司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分别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00万元和-100万元。(3)2015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到期,明海公司收回办公楼自用,当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307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明海公司终止确认了该投资性房地产,并将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不考虑其他因素。(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表示) 要求:(1)分别判断上述业务中,明海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判断理由;如果明海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 (2)假定2015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到期时将该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处置价款为30700万元,编制相关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