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310B.267C.250D.257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10
B.267
C.250
D.257

参考解析

解析:甲公司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总额=1000+200+40=1240(万元),境内外总所得税额=1240×25%=310(万元),2019年度B国扣除限额=310×(200+40)/1240=60(万元),境外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上年来源于A国未扣除余额为3万元,由于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本年允许扣除境外已纳税额合计43万元。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10-43=267(万元)。

相关考题:

某公司某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60万元,已在该国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设在B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已在该国按2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已知:该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公司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

某企业 2011 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 1 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 160 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 20 万元,在A国已纳税所得税 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纳税多少所得税。

甲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拥有境外A国乙公司60%的表决权股份。2018年,甲公司取得来自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乙公司当年在A国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乙公司决定从税后利润中拿出150万元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公司可分得90万元。另外,A国对非居民企业来自该国的股息所得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上述税款已按规定缴纳至A国,不考虑其他事项,则甲公司2018年应向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万元。A.250B.253.38C.275D.256.25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3.00B.3.50C.5.00D.6.00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50B.100C.150D.180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25B.20C.50D.55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310B.267C.250D.257

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税后收益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25 B.26.25 C.30 D.31.25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A国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250B.300C.362.5D.260

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来源于A国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 )万元。A.45B.70C.42.5D.30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甲企业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2.5 B.80 C.75 D.97.5

(2019年)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1018B.940C.1200D.1060

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25 B.35 C.55 D.65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A.760B.800C.1000D.840

(2019年)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A.1018B.940C.1200D.1060

某居民企业 2018 年度境内应纳所得额为 1000 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 60 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该居民企业 2018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1018 万元B.940 万元C.1200 万元D.1060 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A.940万元B.1200万元C.1018万元D.1060万元

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18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25B.35C.55D.65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2018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7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来源于m国的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已在m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00+300)×25%-60=265万元B.1000×25%-60=190万元C.1000×25%=250万元D.(1000+300)×25%=325万元

某国有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201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设在A国分支机构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200万元。来源于A国的所得允许抵免的税额为()万元。A、375B、125C、100D、7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取得境外A国营业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已知甲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6C30D31.2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25B26.25C30D31.25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A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A国缴纳所得税12万元。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8C26.5D34

问答题某居民企业2011年来自境外A国分公司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额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7 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1000 万元。来源于 m 国的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已在 m 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60 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甲企业 2017 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000+300)×25%-60=265 万元B1000×25%-60=190 万元C1000×25%=250 万元D(1000+300)×25%=325 万元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甲国分回投资收益30万元(税后收益),已在甲国缴纳所得税6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5B28C26.5D34

问答题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2)甲企业2010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3)甲企业2010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甲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5)甲企业2011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