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 2011 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 1 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 160 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 20 万元,在A国已纳税所得税 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纳税多少所得税。

某企业 2011 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 1 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 160 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 20 万元,在A国已纳税所得税 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纳税多少所得税。



参考解析

解析:2012 年境内、外所得总额=160+20+5=185(万元)
境内、外总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5×25%=46.25(万元)
2012 年A国所得税扣除限额=46.25×(20+5)/185=6.25(万元)
在A国已纳所得税税额 5 万元小于A国扣除限额,由于 6.25-5=1.25(万元),上年度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全部在本年扣除。
在我国汇总纳税=46.25-5-1=40.25(万元)

相关考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A.3.00B.3.25C.5.00D.6.0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为( )万元。A.0B.3.00C.3.57D.4.29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35B.5.00C.2.35D.5.35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A.6.00B.5.00C.3.50D.3.0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 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 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万 元。A.6.00B.5.00C.3.50D.3.0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3.00B.3.50C.5.00D.6.0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A.6.00B.5.00C.3.25D.3.0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A.5.88B.3.53C.4.70D.2.60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4.70B.3.53C.5.88D.2.35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50B.100C.150D.180

(2017年)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2015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是( )万元。A.0B.3.00C.3.57D.4.29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3.00B、3.50C、5.00D、6.00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310B.267C.250D.257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为( )万元。A、0B、3.00C、3.57D、4.29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甲企业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2.5 B.80 C.75 D.97.5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A.760B.800C.1000D.840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2017 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 万元,其设 在 A 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 90 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 A 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25 万元。其设在 B 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 万元,在 B 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20 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 2017 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万元。A72.5B80C75D97.5

问答题某居民企业2011年来自境外A国分公司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2012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额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2017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是()万元。A6.00B5.00C3.25D3.00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95.5B97.5C112.5D90

单选题某境内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2012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40B42.5C45D47.5

问答题某境内居民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00万元人民币,另取得来自甲国投资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元(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5万元(税前)。甲国政府对其投资所得征税税率为30%,对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折合人民币1万元。  该企业2012年境内所得80万元,另取得来自甲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16万元(税后),2012年甲国政府对其该项所得按20%税率征税。  要求计算:  (1)该企业2011年境内外所得总额;  (2)该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3)该企业2011年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税;  (4)该企业2012年境内外所得总额;  (5)该企业2012年境外所得税款实际扣除额;  (6)该企业2012年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税。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7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72.5B80C75D97.5

单选题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2017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5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万元。A4.29B3.57C3.00D0

问答题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2)甲企业2010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3)甲企业2010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甲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5)甲企业2011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问答题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9年取得境外A国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为10万元、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为10万元,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为5万元,其在境外A国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分别为12万元,7万元,5万元。要求:分析张某2019年源于境外A国所得个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