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是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界限之一。
33、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是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界限之一。
参考答案和解析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也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在德日刑法中被称为“中止未遂”。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1)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所谓犯罪过程,就是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犯罪人在犯罪既遂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2)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谓自动放弃犯罪,指犯罪分子在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本人自主地决定放弃犯罪。所谓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指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自动采取积极行动实际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3)客观有效性:中止不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还应当有客观的放弃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的实际行动,并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放弃正在预备或实行的犯罪就具备客观有效性;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将要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实际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具备客观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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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B、犯罪告一段落,归于未遂之后,不可能出现犯罪既遂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结果构成犯罪既遂的,应当减轻处罚。
多选题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B犯罪告一段落,归于未遂之后,不可能出现犯罪既遂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结果构成犯罪既遂的,应当减轻处罚
多选题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A犯罪预备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