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根据相关法律,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A.教师申诉 B.刑事诉讼C.申请仲裁 D.民事诉讼
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根据相关法律,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A.教师申诉 B.刑事诉讼
C.申请仲裁 D.民事诉讼
A.教师申诉 B.刑事诉讼
C.申请仲裁 D.民事诉讼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相关考题:
某省属高校的青年教师王某在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又与其任教班级的一名女生发展感情,过往甚密,有将该女生带至自己的住所留宿的情形。学校有关方面多次与其谈话,要求王某注意影响,王某认为这属于个人私事,学校不应干涉而加以拒绝。在此情况下,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去图书馆从事资料整理工作。学校将此处分决定发布在学校网站,决定中对王某与女学生的关系有具体的说明。王某认为学校处理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法律根据,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学校撤销对他的处理决定,并向他赔礼道歉,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仔细阅读上述案例材料,并回答下面的问题: 1.王某如果对学校处理不服,可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多少日做出处理? 3.如果王某对受理申诉的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按照我国教育法律制度的规定,还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方式?
多选题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该条款包含的教育法律救济方式有( )A行政B仲裁C调解D诉讼
单选题教师不服高等学校对其作出的处分,按照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教育权救济途径?()A上访B匿名举报C申诉D直接找司法部门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