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告诉乙自己盗窃汽车的计划,乙答应为甲找销路,事后帮助甲将汽车卖往外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B.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C.乙构成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D.乙构成包庇罪
甲告诉乙自己盗窃汽车的计划,乙答应为甲找销路,事后帮助甲将汽车卖往外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B.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乙构成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
D.乙构成包庇罪
B.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乙构成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
D.乙构成包庇罪
参考解析
解析:甲乙二人事先通谋,并结成分工合作关系,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乙属于盗窃罪的帮助犯。实施盗窃的行为人本身从事的转移赃物类的犯罪,由于没有侵犯新的法益,不再单独定罪。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已经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吸收,该罪名已经不存在。而BD两项罪名都属于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甲乙二人存在事前通谋,不能构成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