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司昌主要的山东快书表演有()。A.《红大院》B.《捞铜牛》C.《独龙冈》D.《扎义打虎》
刘司昌主要的山东快书表演有()。
A.《红大院》
B.《捞铜牛》
C.《独龙冈》
D.《扎义打虎》
B.《捞铜牛》
C.《独龙冈》
D.《扎义打虎》
参考解析
解析:刘司昌主要的山东快书表演有《红大院》、《捞铜牛》、《独龙冈》、《找科长》、《黑孩子米尔罗》、《扎义打虎》、《听广播》、《学外语》、《转移》、《周总理和我们同乘一辆车》等。
相关考题:
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监事。各股东均已按章程实际缴纳首批出资。公司业务主要是从事某商厦内商铺的出租与管理。因该商厦商业地理位置优越,承租商户资源充足,租金收入颇为稳定,公司一直处于盈利状态。2014年4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减少至3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额等比例减少,同时其剩余出资的缴纳期限延展至2030年12月。公司随后依法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盈利状况不错,但2014年6月,就公司关于承租商户的筛选、租金的调整幅度、使用管理等问题的决策,刘昌与钱顺爆发严重冲突。后又发生了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而钱顺又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的情况,虽经潘平与程舵调和也无济于事。受此影响,公司此后竟未再召开过股东会。好在商户比较稳定,公司营收未出现下滑。2016年5月,钱顺已厌倦于争斗,要求刘昌或者公司买下自己的股权,自己退出公司,但遭到刘昌的坚决拒绝,其他股东既无购买意愿也无购买能力。钱顺遂起诉公司与刘昌,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若公司不回购,则要求刘昌来购买。一个月后,法院判决钱顺败诉。后钱顺再以解散公司为由起诉公司。虽然刘昌以公司一直盈利且运行正常等为理由坚决反对,法院仍于2017年2月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判决作出后,各方既未提出上诉,也未按规定成立清算组,更未进行实际的清算。在公司登记机关,该昌顺公司仍登记至今,而各承租商户也继续依约向公司交付租金。问题:1.昌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什么?2.昌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依法应包括哪些步骤?3.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以及钱顺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职位是否合法?为什么?4.法院判决不支持“钱顺要求公司与刘昌回购自己股权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什么?5.法院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是否合理?为什么?6.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就昌顺公司的后续行为及其状态,在法律上应如何评价?为什么?
问答题兴发公司因扩大企业规模,需要资金支持。宏昌公司恰好有一笔富余资金。宏昌公司因此委托甲银行向兴发公司提供贷款。于是宏昌岱司与甲银行签订了委托协议.甲银行与兴发套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到期后,兴发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 问:(1)宏昌公司能否要求甲银行归还贷款?为什么? (2)宏昌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为什么?